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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昆都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昆都仑区分局

  包头市昆都仑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9日)

  2018年9月,昆都仑区按照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全区“三调”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汇集了16421个调查图像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035.91公顷(30538.65亩)。其中,水浇地1764.68公顷(26470.20亩),占86.68%;旱地271.23公顷(4068.45亩),占13.32%。耕地主要分布在卜尔汉图镇包钢厂区以西。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95.35公顷(29930.25亩),占全区耕地的98.0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49公顷(532.35亩),占1.7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9公顷(55.35亩),占0.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88公顷(13.20亩),占0.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50公顷(7.50亩),占0.02%。

  二、园地72.19公顷(1082.85亩)。其中,果园71.39公顷(1070.85亩),占98.89%;其他园地0.80公顷(12.00亩),占1.11%。园地主要分布在卜尔汉图镇。

  三、林地7214.75公顷(108221.25亩)。其中,乔木林地941.29公顷(14119.35亩),占13.05%;灌木林地4004.41公顷(60066.15亩),占55.50%;其他林地2269.05公顷(34035.75亩),占31.45%。林地主要分布在卜尔汉图镇北边的大青山。

  四、草地5642.09公顷 (84631.3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184.91公顷(62773.65亩),占74.17%;其他草地1457.18公顷(21857.70亩),占25.83%。草地主要分布在卜尔汉图镇北面大青山。

  五、湿地154.77公顷(2321.5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昆工路街道办事处。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28.79公顷(193931.85亩)。其中,城市用地7588.54公顷(113828.10亩),占58.69%;建制镇用地243.74公顷(3656.10亩),占1.89%;村庄用地3726.70公顷(55900.50亩),占28.82%;采矿用地1260.61公顷(18909.15亩),占9.7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9.20公顷(1638.00亩),占0.85%。

  七、交通运输用地1533.20公顷(22998.00亩)。其中,铁路用地834.94公顷(12524.10亩),占54.46%;公路用地428.21公顷(6423.15亩),占27.93%;农村道路270.05公顷(4050.75亩),占17.6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9.17公顷(6137.55亩)。其中,河流水面181.07公顷(2716.05亩),占44.25%;水库水面89.56公顷1343.40亩),占21.89%;坑塘水面42.92公顷(643.80亩),占10.49%;沟渠54.84公顷(822.60亩),占13.40%;水工建筑用地40.78公顷(611.70亩),占9.9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草地、林地、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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