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3日)
北京市延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北京市延庆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北京市延庆区自2018年9月起,开展延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延庆区“三调”依据国家下发的调查界线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过程严格质量控制,历时3年,汇集调查图斑8.28万个,外业调查照片47万余张,建成了集影像、地类、面积等为一体的数据库,进一步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现状。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306.21公顷(214593.15亩)。其中,水田35.95公顷(539.25亩),占0.25%;水浇地8973.72公顷(134605.80亩),占62.73%;旱地5296.54公顷(79448.10亩),占37.02%。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井庄镇、沈家营镇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53.47%。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053.95公顷(45809.25亩);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39.26公顷(30588.90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8.97公顷(1184.55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69公顷(70.35亩)。
二、园地11208.27公顷(168124.05亩)。其中,果园11082.20公顷(166233.00亩),占98.88%;其他园地126.07公顷(1891.05亩),占1.12%。
三、林地152306.72公顷(2284600.80亩)。其中,乔木林地81445.80公顷(1221687.00亩),占53.48%;灌木林地69227.84公顷(1038417.60亩),占45.45%;其他林地1633.08公顷(24496.20亩),占1.07%。千家店镇、张山营镇、珍珠泉乡、大庄科乡、永宁镇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58.54%。
四、草地792.79公顷(11891.85亩)。其中,其他草地792.79公顷(11891.85亩),占100%。
五、湿地516.14公顷(7742.10亩)。其中,森林沼泽114.75公顷(1721.25亩),占22.23%;灌丛沼泽15.86公顷(237.90亩),占3.07%;沼泽草地383.14公顷(5747.10亩),占74.23%;内陆滩涂2.39公顷(35.85亩),占0.4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27.42公顷(157911.30亩)。其中,城市用地1358.45公顷(20376.75亩),占12.90%;建制镇用地1696.41公顷(25446.15亩),占16.12%;村庄用地6625.08公顷(99376.20亩),占62.93%;采矿用地51.76公顷(776.40亩),占0.4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95.72公顷(11935.80亩),占7.56%。
七、交通运输用地4053.80公顷(60807.00亩)。其中,铁路用地368.94公顷(5534.10亩),占9.10%;公路用地2498.39公顷(37475.85亩),占61.63%;农村道路1180.23公顷(17703.45亩),占29.11%;机场用地5.95公顷(89.25亩),占0.15%;管道运输用地0.29公顷(4.3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05.82公顷(67587.30亩)。其中,河流水面820.30公顷(12304.50亩),占18.21%;水库水面2662.03公顷(39930.45亩),占59.08%;坑塘水面569.28公顷(8539.20亩),占12.63%;沟渠442.62公顷(6639.30亩),占9.82%;水工建筑用地11.59公顷(173.85亩),占0.26%。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延庆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延庆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延庆区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严守“双控”“三线”,进一步增强增减挂钩的刚性约束。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文章,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延庆区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延庆分区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