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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兴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兴隆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79029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5721.24公顷。其中,水田12.07公顷,占0.21%;水浇地157.34公顷,占2.75%;旱地5551.83公顷,占97.04%。兴隆镇、大杖子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8.2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223.31公顷,占全县耕地的56.3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06.15公顷,占15.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85.63公顷,占17.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49.65公顷,占6.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6.50公顷,占4.48%。

  种植园用地66788.40公顷。其中,果园66784.70公顷,占99.99%;其他园地3.70公顷,占0.01%。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八卦岭满族乡和蘑菇峪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19.41%。

  林地213315.5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99470.59公顷,占46.63%;灌木林地89559.21公顷,占41.99%;其他林地24285.79公顷,占11.38%。林场、蘑菇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22.06%。

  草地8510.45公顷。其中,其他草地8510.45公顷,占100%。大杖子镇和大水泉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0.05%。

  湿地194.78公顷。其中,内陆滩涂194.78公顷,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蘑菇峪镇和大杖子镇,占全县湿地的48.57%。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58.62公顷。其中,建制镇1545.07公顷,占17.84%;村庄4987.73公顷,占57.61%;采矿用地1963.76公顷,占22.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2.06,占1.87%。

  交通运输用地2588.27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80.50公顷,占18.56%;公路用地1178.98公顷,占45.56%;农村道路926.71公顷,占35.80%;管道运输用地2.08公顷,占0.08%。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46.1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496.38公顷,占75.25%;水库水面976.65公顷,占21.02%;坑塘水面72.51公顷,占1.56%;沟渠93.67公顷,占2.02%;水工建筑用地6.98公顷,占0.15%。蘑菇峪镇、大杖子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4.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兴隆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兴隆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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