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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乐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乐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乐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新乐市于2018年4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充分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7.83万亩。其中,水浇地47.82万亩,占99.98%;旱地0.01万亩,占0.02%。

  二、园地0.75万亩。其中,果园0.75万亩,占100%。

  三、林地6.4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94万亩,占45.94%;其他林地3.46万亩,占54.06%。

  四、草地1.2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1.23万亩。

  五、湿地0.92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0.92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04万亩,占19.90%;建制镇用地1.33万亩,占8.70%;村庄用地10.36万亩,占67.80%;采矿用地0.04万亩,占0.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51万亩,占3.34%。

  七、交通运输用地2.3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27万亩,占11.49%;公路用地1.02万亩,占43.40%;农村道路1.06万亩,占45.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02万亩,占72.14%;坑塘水面0.05万亩,占1.79%;沟渠0.02万亩,占0.71%;水工建筑用地0.71万亩,占25.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最新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是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我市本着“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原则,全面查清了我市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对于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和服务。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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