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黑龙江)讷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18日)

  讷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讷河市自然资源局

  讷河市统计局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齐政发〔2018〕11号)、《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讷政办发〔2018〕48号)要求,讷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4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城镇村及工矿、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等地类分布和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18.16万。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488833.47公顷(7332502.05亩)。其中,水田51735.00公顷(776025.00亩),占10.58%;水浇地188.42公顷(2826.30亩),占0.04%;旱地436910.05公顷(6553650.75亩),占89.38%。

  2.园地152.98公顷(2294.70亩)。其中,果园54.44公顷(816.60亩),占35.59%;其他园地98.54公顷(1478.10亩),占64.41%。

  3.林地66998.15公顷(1004972.25亩)。其中,乔木林地56127.38公顷(841910.70亩),占83.77%;灌木林地3867.81公顷(58017.15亩),占5.77%;其他林地7002.96公顷(105044.40亩),占10.46%。

  4.草地14106.83公顷(211602.47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655.67公顷(69835.05亩),占33.00%;其他草地9451.16公顷(141767.42亩),占67.00%。

  5.湿地23486.31公顷(352294.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不含红树林地、沿海滩涂)。其中,森林沼泽0.96公顷(14.40亩),占0.01%;灌丛沼泽373.34公顷(5600.10亩),占1.59%;沼泽草地7828.82公顷(117432.30亩),占33.33%;内陆滩涂7809.59公顷(117143.85亩),占33.25%;沼泽地7473.60公顷(112104.00亩),占31.82%。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335.56公顷(440033.40亩)。其中,城市用地1375.01公顷(20625.15亩),占4.69%;建制镇用地1840.82公顷(27612.30亩),占6.28%;村庄用地25742.27公顷(386134.05亩),占87.75%;采矿用地317.75公顷(4766.25亩),占1.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71公顷(895.65亩),占0.20%。

  7.交通运输用地10001.89公顷(150028.35亩)。其中,铁路用地201.18公顷(3017.70亩),占2.01%;公路用地2761.45公顷(41421.75亩),占27.61%;农村道路7039.02公顷(105585.30亩),占70.37%;港口码头用地0.24公顷(3.60亩),占0.01%。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688.45公顷(490326.75亩)。其中,河流水面5130.86公顷(76962.90亩),占15.70%;水库水面19347.25公顷(290208.75亩),占59.19%;坑塘水面3262.37公顷(48935.55亩),占9.98%;沟渠4572.00公顷(68580.00亩),占13.98%;水工建筑用地375.97公顷(5639.55亩),占1.15%。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市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发展边界,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盘活低效用地。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培育节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构建讷河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qtgb/db/2703.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