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区“三调”采用0.5米分辨率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完成5.49万个图斑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6641.60公顷。其中,水田14232.49公顷,占30.51%;水浇地214.87公顷,占0.46%;旱地32194.24公顷,占69.03%。桦皮厂镇、左家镇、两家子满族乡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66.9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平地)的耕地30923.40公顷,占全区耕地的66.3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819.87公顷,占25.3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862.33公顷,占8.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18公顷,占0.0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82公顷,占0.00%。
二、种植园用地240.24公顷。其中,果园240.15公顷,占99.96%;其他园地0.09公顷,占0.04%。园地主要分布在九站街道、左家镇、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占全区园地的78.75%。
三、林地20905.0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6954.02公顷,占81.10%;其他林地3950.98公顷,占18.90%。林地主要分布在左家镇、两家子满族乡,占全区林地的81.66%。
四、草地304.13公顷。我区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九站街道、左家镇,占全区草地的65.36%。
五、湿地156.66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九站街道,占全区湿地的98.8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646.59公顷。其中,城市用地4819.65公顷,占41.38%;建制镇用地518.52公顷,占4.45%;村庄用地5752.67公顷,占49.40%;采矿用地150.41公顷,占1.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5.34公顷,占3.48%。
七、交通运输用地1988.63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61.72公顷,占23.22%;公路用地722.53公顷,占36.33%;农村道路802.07公顷,占40.33%;管道运输用地2.31公顷,占0.1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95.1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805.32公顷,占48.85%;水库水面309.89公顷,占8.39%;坑塘水面1086.51公顷,占29.40%;沟渠441.15公顷,占11.94%;水工建筑用地52.31公顷,占1.42%。桦皮厂镇、九站街道、左家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59.9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我区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各级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持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吉林市昌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昌邑分局
吉林市统计局昌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