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
辽源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辽源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三调”全面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历时3年,汇集35.5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2067.80公顷(408.10万亩)
其中,水田21647.87公顷(32.47万亩),占7.96%;水浇地171.84公顷(0.26万亩),占0.06%;旱地250248.09公顷(375.37万亩),占91.98%,东丰,东辽2个地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9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1166.57公顷(106.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6.1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9107.10公顷(163.66万亩),占40.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9507.36公顷(134.26万亩),占32.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61.17公顷(3.39万亩),占0.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60公顷(0.04万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1614.23公顷(2.42万亩)
其中,果园1394.17公顷(2.09万亩),占86.37%;其他园地220.06公顷(0.33万亩),占13.63%。园地主要分布在东丰县、东辽县,占全市园地的91%。
三、林地178777.91公顷(268.17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160004.42公顷(240.01万亩),占89.50%;灌木林地2381.78公顷(3.57万亩),占1.33%;其他林地16391.71公顷(24.59万亩),占9.17%。东丰县、东辽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93%。
四、草地1461.38公顷(2.19万亩)
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东辽县,占全市草地的53%。
五、湿地760.63公顷(1.14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范围内分布有内陆滩涂、沼泽地等2个二级类。其中,内陆滩涂603.21公顷(0.90万亩),占79.30%;沼泽地157.42公顷(0.24万亩),占20.70%。湿地主要分布在东丰县、东辽县2个地区,占全市湿地的9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042.06公顷(52.56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4001.04公顷(6.00万亩),占11.42%;建制镇用地3028.29公顷(4.54万亩),占8.64%;村庄用地26726.56公顷(40.09万亩),占76.27%;采矿用地967.51公顷(1.45万亩),占2.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18.66公顷(0.48万亩),占0.91%。
七、交通运输用地8558.20公顷(12.84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590.13公顷(0.89万亩),占6.90%;公路用地4832.40公顷(7.25万亩),占56.47%;农村道路3135.08公顷(4.70万亩),占36.63%;管道运输用地0.59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853.65公顷(22.28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6575.23公顷(9.86万亩),占44.27%;水库水面5756.90公顷(8.64万亩),占38.76%;坑塘水面1518.46公顷(2.28万亩),占10.22%;沟渠516.01公顷(0.77万亩),占3.47%;水工建筑用地487.05公顷(0.73万亩),占3.28%。东丰县、东辽县2个地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92%。
根据“三调”成果显示,我市耕地主要分布在东辽、东丰两县,耕地保护效果显著,但坡地较多,因此要把农田基本建设重点放在提高土壤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