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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5月6日)

  长春市朝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朝阳分局

  长春市统计局朝阳区分局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2018年3月,朝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正式启动,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主管副区长挂帅成立“三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调查经费196万元。2019年5月,向“省三调办”提交初始调查成果,8月向国家上报初始成果,2020年7月形成了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作为吉林省第一批,长春市第一家成果上报国家单位,高质量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三年来,共投入外业举证人员30余人,内业数据处理建库人员8人,数据质量检查人员5人。以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为基础,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查清全区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汇交市、省和国家创新构建质检体系,汇集了1691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情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028.93公顷。其中水田1889.42公顷;水浇地163.74公顷;旱地11975.77公顷。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822.07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97.39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8.66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81公顷。

  (二)园地80.03公顷。其中果园77.28公顷;其他园地2.75公顷。

  (三)林地1445.12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39.67公顷;灌木林地19.46公顷;其他林地285.99公顷。

  (四)草地169.63公顷。其中其他草地169.63公顷。

  (五)湿地41.34公顷。其中内陆滩涂40.73公顷;沼泽草地0.61公顷。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363.88公顷。其中城市8062.46公顷;建制镇326.56公顷;村庄2393.48公顷;采矿用地88.17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93.21公顷。

  (七)交通运输用地820.5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8.30公顷;轨道交通用地20.96公顷;公路用568.00公顷;农村道路169.90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3.36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5.5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20.19公顷;水库水面100.74公顷;坑塘水面300.66公顷;沟渠115.2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8.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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