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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朝阳市双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

  朝阳市双塔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了朝阳市双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区累计投入技术人员75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3.9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813.10公顷(14.72万亩)。其中水田0.05公顷(0.00万亩),占0.00%;水浇地2850.35公顷(4.28万亩),占29.05%;旱地6962.70公顷(10.44万亩),占70.95%。

  (二)种植园用地3695.35公顷(5.54万亩)。其中,果园3695.35公顷(5.54万亩),占100%。

  (三)林地20802.76公顷(31.2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230.51公顷(13.85万亩),占44.37%;灌木林地3273.40公顷(4.91万亩),占15.74%;其他林地8298.85公顷(12.45万亩),占39.89%。

  (四)草地7058.13公顷(10.5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145.53公顷(1.72万亩),占16.23%;其他草地5912.60公顷(8.87万亩),占83.77%。

  (五)湿地130.77公顷(0.20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30.77公顷(0.20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075.15公顷(9.1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82.12公顷(4.17万亩),占45.79%;建制镇用地101.86公顷(0.15万亩),占1.68%;村庄用地2695.95公顷(4.04万亩),占44.38%;采矿用地360.36公顷(0.54万亩),占5.9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4.86公顷(0.20万亩),占2.22%。

  (七)交通运输用地1445.08公顷(2.1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5.28公顷(0.26万亩),占12.13%;公路用地490.41公顷(0.74万亩),占33.94%;农村道路644.07公顷(0.97万亩),占44.57%;机场用地128.00公顷(0.19万亩),占8.86%;管道运输用地公顷7.32(0.01万亩),占0.5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8.93公顷(1.5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18.71公顷(1.38万亩),占91.97%;坑塘水面41.79公顷(0.06万亩),占4.18%;沟渠10.69公顷(0.02万亩),占1.07%;水工建筑用地27.74公顷(0.04万亩),占2.7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将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要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朝阳市双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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