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市三调办总体安排,金普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7月启动,截至2022年1月验收合格,历时3年。全区27个街道,共计调查地类图斑22万余块,调查面积19.42万公顷,全面查清了新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7603.38公顷(56.41万亩)。其中,水田528.66公顷(0.79万亩),占1.41%;水浇地2271.42公顷(3.41万亩),占6.04%;旱地34803.3公顷(52.21万亩),占92.55%。
(二)园地24703.29公顷(37.05万亩)。其中,果园24531.02公顷(36.79万亩),占99.3%;其他园地172.27公顷(0.26万亩),占0.7%。
(三)林地41293.63公顷(61.9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8316.7公顷(42.47万亩),占68.57%;灌木林地110.67公顷(0.17万亩),占0.27%;其他林地12866.26公顷(19.3万亩),占31.16%。
(四)草地8601.98公顷(12.9万亩)。其中,其他草地8601.98公顷(12.9万亩),占100%。
(五)湿地7745.15公顷(11.62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03公顷(0.00005万亩),占比不足0.01%;沿海滩涂7670.87公顷(11.51万亩),占99.04%;内陆滩涂32.39公顷(0.05万亩),占0.42%;沼泽地41.86公顷(0.06万亩),占0.5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248.87公顷(70.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7126.15公顷(25.69万亩),占36.25%;建制镇用地3633.85公顷(5.45万亩),占7.69%;村庄用地17111.76公顷(25.67万亩),占36.22%;采矿用地8174.95公顷(12.26万亩),占17.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02.16公顷(1.8万亩),占2.54%。
(七)交通运输用地9315.78公顷(13.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501.15公顷(2.25万亩),占16.11%;轨道交通用地187.95公顷(0.28万亩),占2.02%;公路用地4322.56公顷(6.48万亩),占46.4%;农村道路2704.5公顷(4.06万亩),占29.03%;港口码头用地591.31公顷(0.89万亩),占6.35%;管道运输用地8.31公顷(0.01万亩),占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728.92公顷(23.5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816.35公顷(2.72万亩),占11.55%;湖泊水面0.03公顷(0.00005万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879.92公顷(1.32万亩),占5.59%;坑塘水面12390.79公顷(18.58万亩),占78.78%;沟渠591.23公顷(0.89万亩),占3.76%;水工建筑用地50.6公顷(0.08万亩),占0.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横向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基层土地监管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保障,充分发挥“三调”成果作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基本依据的重要作用。
大连金普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