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保障措施
潜山市“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是指导全市今后五年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工程投资巨大,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明确“十四五”规划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统一部署、分类指导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推动有关任务和措施的组织落实,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思想、加强组织,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潜山市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完善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6.2 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落实金融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通过财政奖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参股投资、特许经营、资产拍卖(租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利工程。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制度,规范现有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确保“十四五”规划投资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6.3 强化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基础
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认真梳理各类水利建设项目,规范水利勘察设计市场,完善前期工作市场准入和终身负责制度。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加强合作,做好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区域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认真履行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储备,科学有序实施。加快项目审批核准进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管,提高效率。
6.4 加快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新
积极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大力构建水利科技创新、水利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体系。增加水利科技经费,加大对科研成果推广与转化的扶持,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中鼓励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水利科技含量。整体推进全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训、培养等措施,着力解决基层水利人才短缺问题,抓好基层水利站长轮训、水利“三支一扶”等工作,大力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骨干知识更新工程。
6.5 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十四五”规划和实施情况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全市水利面临的形势与建设任务,了解水利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开展水情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国情水情力度,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明确规划实施的考核责任主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对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保证实施效果。
6.6 加强水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大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公民、法人知法、懂法、守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惩。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完善执法巡查制度、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加强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管水,依法治水,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法制意识,加强涉河工程审查审批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