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浙江省)义乌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

  《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金华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义乌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义乌市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义乌市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四)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总目标,以服务于义乌建设“九大中心”特别是“全球大众贸易双循环中心”、“‘一带一路’开放创新中心”、“区域经济中心”和“第六大市场”为导向,以自贸试验区为撬动改革、发展、开放的重要引领,着重打造贸易投资更加自由、资金流通更加便利的自贸区金融产业和服务体系;以丝路金融小镇为重要依托,加快形成金融持牌机构、金融服务后台、金融高端人才的集聚高地;以跨境金融、金融科技、金融要素市场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贸易金融、财富管理、创投融资和新型金融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建成与“数字自贸区”相适应的数字货币体系、商贸信用体系、金融结算体系,完善金融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系统,构建竞争合作、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的金融生态环境,成为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与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相匹配的新兴金融中心。

  (五)具体目标

  以“十三五”期间各项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和“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为基础,结合对“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预判,制定如下发展预期目标,争取各项设定指标如期达成。

  ——金融综合实力: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2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0%以上,占第三产业比重12%以上;金融业税收贡献3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7%以上,占全市税收比重15%以上。

  ——金融小镇建设:到2025年,丝路金融小镇成为全市金融机构、平台和人才聚集高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聚集金融机构管理的总资产规模达10000亿元以上。

  ——银行业:到202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5家以上,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5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全市银行业资产总额超过8000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银行业营业收入31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以上。

  ——证券业:到2025年,全市证券期货公司(含营业部)达50家以上,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达80家以上;全市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企业10家以上,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达500家以上。

  ——保险业:到2025年,全市保险公司(含分支机构)达45家以上,保费收入达8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以上,保险密度达6000元/人以上,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额达160亿元以上。

  ——新型金融主体:到2025年,全市新型金融主体增加300家以上,其中7+4类地方金融组织增加20家以上。

  ——跨境结算:到2025年,形成与外贸发展新业态相适应的跨境结算体系,线上自主结汇率达80%以上;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当年累计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

  ——普惠金融:到2025年,70%以上正常纳税市场主体能够便利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增速;新型抵质押融资规模占比达10%以上;建成完善的商贸信用体系,基于信用的融资信贷规模达600亿元以上;政策性担保在保余额达50亿元以上。

  ——数字化监管能力:监管清单编制完成,全市金融机构、金融组织100%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

  四、发展举措

  (一)打造自由便利的金融开放体系,促进自贸区跨境资金流动

  1.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跨境贸易投资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操,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形成与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跨境外汇结算模式。畅通与国家外汇局的政策沟通渠道,及时向上反映实操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自上而下加快推动具体问题解决。提升银行展业能力,依托银行自律组织进一步细化展业规范,加强对银行的宣传培训和政策指导,敦促银行建立事前准入、事中交易审核、事后跟踪机制,鼓励根据客户风险分类实施差别化审核,提高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双向资金池轧差、易货贸易等新模式实施方案,完善交易记账、清分、资金清算机制,实现与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的信息匹配,满足外汇监管要求。

  2.践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开展贸易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推动义乌更多企业纳入试点优质企业认定范畴。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基础支撑,推广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允许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在对外贸易中推广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以人民币形式对外直接投资,开展人民币全口径跨境融资。支持跨国公司在义乌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并成立财务公司,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支持社会资本在义乌设立并运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投资跨境优质项目。

  3.深化跨境投融资服务。建立“一站式”投融资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展示、政策咨询、风险评估、项目沟通、技术支持、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对外投融资多元化服务。创新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跨境证券投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服务。探索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转让业务和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业务。推动跨境电商获得美元融资。自贸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自贸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完善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发挥中长期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保险作用,争取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提高利用国际资本和国际市场能力,服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建设。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huadong/913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