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资金保障
高水平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建设行动,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相适应。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健全涉农项目资金跨部门会商和统筹整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十四五”期间,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2025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
(四)强化土地保障
新编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要。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加强规划对接,各县(市、区)“十四五”期间拟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需求,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五)强化法治保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农村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装备保障,提高执法能力,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聚焦解决法治建设在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用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打造乡村法治典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附件:1.规划附表
2.规划附图
附件1
嘉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四个重大”任务清单
序号 名 称 具 体 内 容 责 任 单 位
(一)重大改革
1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改革 根据《嘉兴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大力实施“1235”行动,围绕促进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强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城乡产业转型升级三个支撑,激活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等五个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动力,加快构建形成“1+7+18”的城乡融合发展系列标志性成果。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 围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聚焦现代农业、农村经济、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农民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启动集成改革,破解改革条块分割、碎片化、不协调、不配套等问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全面融合,形成联动、融合、闭环的改革矩阵。每年确定 1-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分批推进,交出农村改革高分报表。 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部门
3 “三农”数字化改革 根据市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加快乡村振兴集成应用上线运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渔船精密智控、“肥药两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等重点业务系统开发。深入推进数字农业园区和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推广应用“浙农码”,完善农业农村数字执法闭环管理机制。迭代优化数字乡村协同应用平台,完善“三农”全域地理信息图,实现“一屏观全景、一网管全域”。打造“种粮宝”集成应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体智治。 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数据办、市气象局
4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具体政策,健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构建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健全宅基地管理执法体系。完善“闲置农房激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5 “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 推动农合联数字化转型,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现代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文旅一体化综合体,探索农合联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高质高效的实现路径。创新完善科技和资金进乡村的服务协同机制,完善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引导农合联会员、村经济合作社等合作投资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农信机构与农合联服务协同机制、担保机构与农信机构协作机制,面向农合联会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
6 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加快完成全市各类农村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探索推进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试点,激活农民产权权能。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制定支持小农户加快发展政策,鼓励经营主体以股份合作制、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形式带动小农户发展,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改革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广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模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覆盖面。创新农业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中长期信贷支持。依法依规扩大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保单订单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探索拓展生物活体抵押品种。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担保放大倍数量化考核。 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嘉兴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市农信联社
8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 放宽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完善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激励力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协同推进农村户籍制度、农业转移人口集体权益保障机制、农村“三权”流转交易机制和抵押担保办法等改革。 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嘉兴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9 嘉兴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 开展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完善分工协作、统一高效的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体制机制。 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