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整合职能部门政策资源。市及各区县均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着重提升医养结合、康养体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医疗、养老、健康等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保险行业研究推出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需求。
(五)打造养老人才培育体系
1.引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积极与省内外院校开展合作,探索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积极培育发展养老顾问,为城乡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寻找养老服务提供支撑。发挥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功能,重点培育新入职护理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养老服务+社工”行动,培育一支老年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养老服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框架、路径和模式,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养老社工,养老机构床位和社工配比达到60:1,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至少配置1名专兼职社工。
2.提升养老人才专业水平。实施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八个一”行动计划,建立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体系,组建养老护理人才库,打造一支养老护理精英竞技队伍和高素质、善运营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培训的内容、程序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的系统性,推动产生一批品牌化、规模化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康复”行动,将康复知识和技能纳入护理技能培训中,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的技能培训,将康复知识技能作为必训内容,三级以上养老护理员均掌握功能康复技能。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30人,三级及以上持证养老护理员比例达18%。
专栏6 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八个一”行动计划
即“一套培训机制、一支领军队伍、一个智训平台、一个师资团队、一套培训教材、一场技能大赛、一套保障制度、一项区域合作”。到2022年底,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6人,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占比达15%;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占比达18%。到十四五末,形成一支规模与需求相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技能精干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养老护理人员持证配比、养老服务满意度等关键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3.完善养老人才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养老照护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将养老照护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探索持证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落实护理员岗位津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强化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每年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护理员给予一定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院长”等评比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勤学苦练、追求卓越、岗位奉献”的良好氛围。
(六)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1.创新公建设施多元运营机制。鼓励采用委托管理、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加强监管,明确公益性定位,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科学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制,盘活公办养老设施零星资产,并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2.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协同机制。聚集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大力促进数字经济、生态经济等发展战略与养老服务的融合互促。发挥5G、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及高新开发区集聚等优势,加快智慧养老技术、应用场景的研发和高质量、多样化的老年产品用品的研制。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联动、互通,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实施评估、检测结果公开制度。完善养老标准化体系建设,编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等标准规范,将长兴养老特色工作提升为地方标准。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红黑名单”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其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国家和浙江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确保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做好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加强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控制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二)强化要素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增加,市、区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金审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落实行动计划、改革项目和平台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政府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开展为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经营者管理者的培训。
(三)确保规划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对标对表,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建立相应制度,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确保规划落地落实,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银保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