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灾害预测预警能力
健全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构建全县空间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灾害事故风险实时综合监测,提升自然灾害风险发展趋势研判、预警信息发布、重点时节预警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健全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体系。到2025年底前,县级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共享率达到100%,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全县信息预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加强全县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因地制宜,解决西周等通信信号不稳定的边远山区预警信息发布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面的预警信息网络,到2022年,县级台风暴雨预报开展1小时、3小时雨量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到2025年,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时间达到60分钟。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点监测空间规划,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一张图”建设,建立灾害隐患排查数据库,开展重点隐患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居民搬迁安居工程。
4.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关键指标,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道路交通、涉海涉渔等领域专项安全整治,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降低,实现安全生产水平与“两个高水平”发展目标相适应。到2025年底,我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1)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产业结构,编制象山县化工产业发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专用停车场等规划。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加强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使用、废弃等环节管理,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规范化建设。精准辨识管控重大风险,实现100%精准辨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风险,100%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全县使用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评价(评估)工作。推进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完成涉及硝化、氯化等高危工艺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强化矿山源头管控,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信息化平台与“双重预防机制”、视频监控系统相融合,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和整体管理水平。
(2)涉海涉渔
健全涉海涉渔安全管理机制,深化渔港“港长制”,完善《象山县全面推进渔港“港长制”实施方案》,推进智慧渔港建设,实施以“一库三网一平台”为核心的渔船精密智控工程建设。探索建立由县、镇乡(街道)两级政府领导负责的区域渔船“船长制”以及由属地政府领导负责的海上航道(路)“道(路)长制”。加强10人及以上渔船、“异地挂靠”渔船、涉氨冷藏船监管等重点渔船风险防控,强化航行船舶、重点水域巡查监管,健全商渔船防碰撞有效机制,加强商渔船碰撞风险防控,编制航路优化意见。加大船舶修造企业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建立长期在外作业渔船定期检查机制,持续开展渔船安全执法“铁拳”行动,建强“县海洋联合执法中心”,进一步健全海事、海警、港航、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船员适任培训,建立渔业船员信息库和渔业船员信息供求平台,积极推行渔业劳动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运作与管理。
(3)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
精准排摸梳理全县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底数,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研判和分析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和关键环节,健全全县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事故数据库,持续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实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率达100%。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使用危化品专项整治,不断推进我县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危化品仓库规范化建设。
(4)消防安全
进一步强化消安委常态化运作,出台完善的消安委工作运行制度,修订《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抓好工业企业、合用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电气(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两园一点”企业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强化执法联动和信息互通工作。优化提升商业综合体、影视行业(摄影棚)、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提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强化“1234”体系建设。加强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
(5)道路交通
健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整治,组织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农村公路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等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工程车联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危货运输管理,持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铁拳”整治行动,消除两外重点车辆监管盲区,推广应用浙江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通管理联合执法和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机制。
(6)城市建设
建立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行数字化、标准化安全管理,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桥梁隧道、地下供排水管网及易涝点、城乡房屋安全、建筑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实时、动态监控。提升建城市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推行建筑施工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加强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
(7)工业园区等功能区
推进县级功能区整治,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推进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提升化工集聚区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完善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化工集聚区指导意见,加快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建设,完成象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强化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培训。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构建周边园区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进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到2025年,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小微企业园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100%,星级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100%,村级工业集聚点企业监督检查率100%。
(8)危险废物
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排查及风险评估论证,推进“煤改气”及渣土、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水处理、涉爆粉尘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