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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

  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程序。规范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体化运行县乡两级产权交易平台,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公开交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标准。明确集体经营性资产、扶贫资产、农业设施确权颁证相关规定;在权证化改革基础上探索允许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转让、抵押融资等方式获得收益,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增强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第三节 推动农村金融改革

  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农业“223”产业矩阵打造。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农户“增信助贷”工程,发放全市首笔设施农业产权抵押贷款。加强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深化与省农业担保泗阳公司合作,引导企业深耕“三农”领域,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担保产品,制定出台农业担保贷款补贴政策,进一步放大农担风险补偿资金授信额度,每年发放农业担保贷款不低于3亿元,切实有效缓解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住房改善等乡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创新更多普惠涉农金融产品,继续扩大农业产权设施确权颁证,每年新增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30家以上,发放抵押贷款5000万元以上。

  压降产业经营风险。围绕“扩面、增品、提标”目标,继续扩大水稻收入保险覆盖面,加大对主要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区域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补贴力度,加大对重要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产粮大户、贫困户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将小麦、玉米纳入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范围,挖掘现有的桃价格指数、设施大棚、池塘淡水鱼等险种的保险潜力,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作用,切实压降产业经营风险。

  第十章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保障

  加强农业农村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严格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乡村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第一节 加大资金投入

  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保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连年较快增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建设。严格落实“十四五”末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要求,不断增加农业农村发展投入。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农业农村多元化投入格局。探索总量增长、结构多元、渠道拓宽、形式多样、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的农业农村资金支持模式。

  第二节 优化土地保障

  抓住宅基地改革全国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等机遇,创新路径手段,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全县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明确不低5%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每年盘活乡镇闲置低效用地1000亩以上。深入开展“公共空间治理+”行动,围绕“三聚焦两拓展”打造泗阳县“公共空间治理2.0版”,全面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化解乡村产业用地瓶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节 建设人才队伍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以县乡农技专家、种养殖能手、返乡就业创业大学生、省委驻泗帮扶工作队、关工委“五老”队伍、民间艺人等为主体的乡村人才信息库,分类搭建各类乡村人才发挥作用平台,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加大涉农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以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把政治素质好、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和县直涉农部门;适当放宽乡镇村干部晋升职级范围条件,提高乡镇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建立“三农”干部后备库,对优秀乡村人才优先推荐省市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全方位、多渠道的“三农”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拓展干部视野眼界,提高能力水平。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完善涉农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涉农法规规章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规范设置执法机构。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强化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农民为主体,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和考核评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落实五级书记抓农业农村工作的要求,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重点工程和本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基层的创造活力。

  第二节 动员广泛参与

  建立乡村振兴农户内在激励机制,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智库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践,凝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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