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完善社会应急参与体系。建立社会协同的应急管理新格局。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应急救援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应急管理。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规范社会力量在社会动员、志愿者培训、应急资源与捐款、一线救援、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行为。建立有效检验与评估机制,建立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信用制度,将能力与公信力双优的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纳入协同力量主体清单,给予税收、补贴、表彰等政策激励。
打造政社协同的灾害事故应对新模式。建立完善的政府与社会力量沟通协调机制,保障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参与灾害事故应对。建立灾情信息快速和高质量提取分析系统,形成社会力量与属地政府协同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灾情信息发布和网上申报机制,实现救援指挥、资源调配、力量协同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2.加强应急保险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险等险种,在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危化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鼓励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风险防控、事故调查、善后补偿等工作。建立规范合理的自然灾害损失分担体系,鼓励保险企业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探索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基础、政府财政投入支持为补充、适合我市实际的救灾风险制度。
统筹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对象管理台账,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3.突出应急文化宣传教育。联动拓展媒体等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应急文化建设,大力选树宣传江苏“最美应急人”、泰州“应急先锋”事迹,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典型推动作用。结合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应急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升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培训能力,加强应急科普内容创作和征集。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理顺应急舆情处置流程,建立日常监测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安全体验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方面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教育体系建设,根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受众群体特点,系统性设计应急教育架构,将应急知识融于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教育。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应急文化教育,提高校园安全应急教育整体水平,定期组织校园防灾减灾和逃生避险演练,推进应急示范学校建设。
(六)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赋能智慧安全城市
1.强化智慧应急能力建设。运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智能交通、环境监测、智慧文旅、消防、地震监测等应用,优化完善市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感知数据的汇聚、治理与交换,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事故规律挖掘、应急救援决策分析等数据分析应用,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大数据综合应用。
2.鼓励科技创新研发应用。加强应急理论、应急技术、应急文化、应急机制等方面研究探索,加快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强化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遥感空间信息等先进技术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深度融合,大力实施数字赋能应急管理,推动应急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引导鼓励企业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改造,支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组织企业开展应急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鼓励自立课题、自主开展防灾减灾与安全技术攻关。支持综合科研机构、监测评估机构开展自然灾害监测评估技术研究,提升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和事故防控科研的积极性。
3.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应急安全服务业,打造一些高水平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管理办法,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升安全应急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在传统安全服务基础上,积极发展应急管理与技术咨询、政策咨询、产品展览展示与推广、教育培训与体验、应急演练演示等应急管理服务项目。加强各类应急产品发展,推进集应急产品生产、试验、检测、认证,应急物资仓储、展示,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宣传、培训、科研创新、交流合作为一体的应急产业体系。
4.培育应急管理技术人才。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企业“三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形成行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格局,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实现从业人员懂应急、会应急、能应急。依托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相关培训机构、企业,推进应急管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应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升监管执法、应急指挥、组织动员、综合协调、信息化、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干部专题培训和干部入职培训,提升各级应急管理干部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管理能力。强化与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院或相关专业院系的联系沟通,加强应急管理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激励机制,从政策和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