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明确租赁市场支持政策。规范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开户、结算、信贷、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开展适合住房租赁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迁入地无产权房,申请在租赁房屋落户的人员,符合户口迁移准入条件的可以落户,按照规定享受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居住地城镇居民同城待遇,其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2.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新建商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落实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在符合住宅设计规范、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并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改造为租赁住房,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3.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为城市居民提供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等服务;优化住房租赁基础数据库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加快实现数据共联共享;健全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保护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合法权益。
(四)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科学谋划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将建成于2000年年底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延伸至2005年年底前,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划定为改造对象,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幼托、养老、家政等公共服务短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适老化改造。
专栏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十四五”时期,市区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8个,建筑面积443.96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8147户,总投资约100571.4万元;到2022年年底,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场化的物业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智慧物业”平台广泛落地应用;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不断推进,全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水平持续提升,创成一批宜居住区、绿色社区、完整社区。
2.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各区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包含老旧小区地理位置、房屋、人口、配套等现状要素的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库,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统筹考虑城市建设计划,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十四五”改造规划,并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动养老托幼、科教文卫、邮政快递等方面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者改造,以及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同步实施。
3.科学制定改造方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制定改造方案。加强地上地下条块结合,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适老化改造、“雪亮技防”工程、无障碍设施改造、建筑节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新趋势、新要求,提高居住安全和品质。
专栏3:雪亮技防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利用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防范,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治安防控智慧升级、智慧技防小区建设,结合各自特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建成、发挥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开展共同缔造。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打造老旧小区改造“新样板”。加大财政投入,“十四五”时期,从市级住房保障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政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信贷投入等方式,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广告投放、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等收费性服务设施建设,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增值服务开发相结合,弥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缺口。
5.优化审批流程。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鼓励采用“清单+告知承诺制”,加速项目开工建设进度。通过实施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落实设计责任,不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环节,简化相关审批手续。鼓励实行工程总承包、临近小区打包招标和联合验收。
(五)住房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1.提升住宅规划设计水平。注重城市规划引导,建立产业发展、就业结构、人口规模与住房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合理布局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住房产品,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合理控制居住区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保障居住生活环境舒适性。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建筑风格等,打造与环境相适宜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观。推进住宅建筑设计和装修设计一体化,提高集成化和精细化水平。
2.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住宅。着力提升绿色建筑性能,全面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环境,打造一批建设水平高、百姓感知度高、市场认可度高的标杆示范工程;推进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完善节能监管体系,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绿色城区创建,发展清洁能源,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广区域能源利用;强化绿色建筑全产业链供给,加强设计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保障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性能落地的产业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