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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仓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三、污防攻坚成效斐然

  工业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全市共实施淘汰整治低端低效产能企业(作坊、产线)621家。2017-2018年,根据省统一部署,全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共140家化工企业列入整治清单,最终总计关停企业75家。2019年,全市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共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5家,2020年共关闭退出18家。高质量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目前已完成对沙溪、浏河、双凤、南郊四座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并已全部投产使用,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新增7万吨/日。实施污水管网排查检测353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27.3公里。实现重点河湖沿岸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新三年治理任务共6464户65个自然村。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集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9.7%、99.3%,90.3%。污水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10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建成生态缓冲区,取消2个入江排污口,完成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项目10个,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率约39%,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全面落实。开展长江入河排口现场核查、溯源、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太仓市247个排口现场溯源核查工作,核减42个。农业绿水发展水平持续提升,通过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化肥持续减量。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95.5%,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8.32%和2.9%,实施了2个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域性污染治理效果得到部、省高度认可。推进秸秆多种形式、高效利用,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全省首家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秸秆全量利用示范县。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和治理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8.52%。全力实施高标准池塘改造,禁养区外完成高标准池塘改造1117亩,创建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水产健康养殖比例达65%。强化船舶水污染防治,全面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系统的使用,强化船舶污染物上岸移交,联单系统已于2019年5月正式使用,目前辖区所有码头、船闸、服务区均已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完成3艘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太仓港船舶污染物通过码头企业自建固定设施或者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部具备靠港作业船舶送交的污染物“应收尽收”的能力,锚地、过驳区严格按照“一零两全四免费”政策要求具备船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能力。

  四、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三五”以来,我市用水总量基本保持平稳,每年控制在7亿立方米左右,低于苏州市下达的8.42亿立方米的控制目标。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49立方米,较2015年的71.22立方米下降了31.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4.85立方米,较2015年的89.66立方米下降了27.67%,下降率为苏州市最高,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15年的0.655提高至2020年的0.68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63.5%提高到96%。各项管控目标顺利实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五、水生态修复持续拓展

  加快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新增长江沿岸生态景观防护林带610亩,新增成片造林2205亩,林木覆盖率达17.8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09%。落实生态空间区管控,核实规划建设用地87块,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对439处疑似图斑进行“回头看”。实施尾水湿地生态工程,为保障长江水源安全,实施长江生态大保护,因地制宜实施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生态湿地净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尾水排放标准,排污口从长江移至配套的生态湿地并进入内河六里塘,大幅降低水污染物直排入江总量,有效保障了长江下游地区水环境安全。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积极做好省级重要湿地名录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加强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完成西庐园苏州市级湿地公园的规划修编,强化湿地日常巡视和管护,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推进湿地修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2.4%。

  第二节 “美丽太仓”建设任重道远

  一、区域水环境质量仍需继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太仓市国、省、市考核断面的年均值虽然能够达到考核要求,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

  断面水质达标尚不稳定。2016~2020年,浏河(长江)、浏河闸(浏河塘)、仪桥、新丰桥镇、墅沟河断面不能逐月稳定达标,其中浏河(长江)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浏河闸(浏河塘)、仪桥、新丰桥镇、墅沟河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金仓湖断面在2016~2019年期间不能逐月稳定达标,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振东渡口断面在2016~2018年期间不能逐月稳定达标,主要超标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

  劣Ⅴ类河道尚未完全消除。虽然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消除城镇黑臭水体目标,但通过对全市河道的全面摸排,现有劣V类河道121条,“消劣争优”治理任务尚未完成。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随着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太仓市生活污水治理状况有所改善,但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方面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太仓市部分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太仓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外来人口持续增加,污水产生量逐年增长,导致范围内污水厂出现超负荷运行。2020年,全市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规模7847.5万吨/天,实际处理水量5841.6万吨,总负荷率为74.4%,总体来看目前污水处理厂规模能够满足全市污水处理需求,但是各区域污水厂负荷分布不均,其中沙溪、浏河及双凤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分别达到112.7%、123.2%和117.9%;(2)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不健全:从目前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排查结果来看,城厢镇、沙溪镇和双凤镇分别有0.14km2、3.6km2、0.4km2的区域面积存在管网老旧缺失、污水未接管和未铺设管网等问题。此外,2020年全市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2家城市污水处理厂CODcr和BOD平均进水浓度偏低(CODcr<260mg/L,BOD<100mg/L),分别为江城、南郊污水处理厂,说明雨水进入污水管网混排。因此,后续应加强雨污水管网的分流改造,减少雨水灌入,并及时进行污水管网的检修维护和新、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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