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育数字经济主体
1.加强数字科技企业引进培育
实施科技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面向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光电信息、智能装备制造、大数据等领域,深入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科技型创业企业孵化培育计划,精心培育一批成长性好、产业链延伸性好的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以及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小微企业。加大小微企业孵化力度,完善潜力企业孵化和毕业机制,加强人才培训、金融支撑、共性技术供给等服务保障,降低企业在成长初期的成本。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多种途径,扩大科技型初创企业规模。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把数字经济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领域,完善“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机制,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按照成熟期、成长期、初创期类型,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将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好市场前景的科技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2.促进数字平台企业集聚发展
培育区域平台运营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推进全区政务云平台优化升级,加快对接太原片区政务云平台构建协作系统。推进忻州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共性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技术布局,引领忻州片区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支持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托忻州云计算中心,推动忻州片区城市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应用基础、区块链赋能、城市信息模型等区域公共支撑平台建设。
培育行业平台运营企业。持续推进工业云、能源云、智慧旅游、智慧医疗、国资监管等行业平台自我迭代,加快服务优化、业务创新和产业转型步伐。依托骨干企业,布局建设一批能源、农业、文旅、医疗等行业领域应用平台,推进产业链高效协同、供应链柔性配置、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数字广告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优秀的数字转型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每年对平台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诊断。
(三)加快创新能力提升
1.超前部署高能级数字创新平台
建设数字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科研机构,围绕数字经济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建设完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研机构,支持“6G毫米波集成电路研发及其工业化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做大做强,推进忻州师范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中北大学、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等合作交流,加快重点学科、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建设一批服务于数字产业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有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依托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联合打造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国杂粮之都”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双创基地)建设运营。
建设数字“双创”载体。以太忻数谷为核心,高水平布局数字经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建设投用流量大楼,打造数字经济发展启动区、孵化器、加速器,为现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办公载体。积极引进国内、省内优质双创运营团队,提供“空间+孵化+基金+服务+生态”的双创全链条服务,引导技术、资本、人才、服务、政策等产业要素向太忻数谷汇聚。搭建“太忻数字经济会客厅”,提供产业交流、企业服务、品牌宣传、园区推广、投融资对接等专业化服务。搭建数字广告营销平台,围绕数谷多元化发展目标,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支持中北高新区和忻州经济开发区联合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全省优秀科技成果在忻州落地。强化“中国杂粮之都”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双创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功能,打造忻州片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沿阵地。
2.推动数字创新人才集聚
引入高端创新人才。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广泛采取股权投资引才、创新平台引才、项目合作引才等多种柔性引才方式,争取更多国家高端人才。依托省校合作平台,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合作机制,推进博士服务团、院士专家咨询服务团等项目,引进区内外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团队。建立国内外引才工作站,全面做好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等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引工作。聚力对接京雄,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在雄安、北京建立“领军人才飞地”,探索设立“双引工作站”“离岸创新中心”等机构,推进“飞地”揽才,合力打造资源共享、产业集聚、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的“创新共同体”。
培育数字创新人才。支持忻州片区高校调整专业办学方向,开办“数字经济工程师训练营”,培养一批适应转型发展急需人才。依托太原、忻州知名高职院校、知名企业和区内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持续实施高素质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实用型人才。深入推进与北京理工、中北大学、西安交大等校地合作,联合培育引进数据工程师、系统及平台研发工程师、算法科学家等数字经济领域紧缺人才。
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健全人才任用、评价、激励和流动制度,在户籍、医疗、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产业高端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数据库,积极开展数字经济产业人才统计监测和预测预警工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为数字经济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提供支撑。
3.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