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加大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债券、融资等多种渠道发展融资,落实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加大对文化旅游优质产业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旅游优质产业机构。将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用地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有实力的国有文化旅游重点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相互持股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4.推进改革创新。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平台搭建、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职能,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组织结构调整,集聚优化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集团化发展。
5.依法加强监管。按照新时期新任务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加强文化、旅游行业企业管理,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行动。加大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文化旅游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和责任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6.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团结奋进、扎实苦干、从严要求、勇创一流的总要求,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推动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抓好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行业发展领军人物。实施引智工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同时,要挖掘、培养本地青年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造就开原的文艺名家、文化骨干,充实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