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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思维,尊重城市发展。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要求,树立科学系统规划思维,创新科学规划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确保规划合理永续;统筹城市功能定位、资源环境、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因素,赋予城市鲜活的生命力;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广泛意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居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满足人民对城市发展的期待,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增进人民福祉;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充分体现群众满意与认可,让居民时时处处感受到温暖与幸福。

  坚持文化传承,打造城市气质。城乡建设要因地制宜,着力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尊重历史和文化,保持从乡土文化中汲取营养,珍惜特有的地域环境、人文特色、建筑风格等文化基因,协调好文化传承与创新,从历史文明中吸纳现代元素,彰显城市的个性和品位,打造城市气质,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城市发展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坚持统筹布局,协调区域发展。用科学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水平,重塑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型城乡关系;创新协调发展机制,在协调发展中补齐短板、拓宽空间,构建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协调发展新格局,走出具有铁岭特色的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新路子。

  坚持创新发展,驱动质效齐升。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化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驱动质效齐升,积极推进住房与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人民居住品质不断提高。

  3、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紧紧围绕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的“超百过千”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打造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县城,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建设力度和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铁岭,实现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 围绕实现“百村美丽、千村整洁”总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提高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推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80%;乡镇村庄建设水平逐步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得到提升,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得到保持延续。

  城市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以抗击疫情为契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补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完成老城区重点街路改造,补充完善交通设施,保证道路通畅便捷、路面平坦、街面整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实施柴河大桥改建工程;启动实施一批绿地、广场、公园改造工程,对凤园、银北园、柴河迎水等进行改造,市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项目,完成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及其配套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继续围绕“两湖二河”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 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继续保持市本级零黑臭水体成果;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供水、污水、供热及燃气等管网建设, 进一步提高城市市政服务功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污水处理率达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7%,燃气普及率达到93%以上;逐步提高城市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新建小区配套环卫设施配置率达到100%,中心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满足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物业投诉办结回复率100%;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基础设施修补齐全,努力增加停车泊位,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基本平稳运行,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18个月以内;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逐步增加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

  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加强 进一步实施公共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筑工地施工环境等城市提升工程,大幅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让城市更有序、更整洁、更舒适、更文明;进一步强化城管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显著增强,城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格,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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