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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1月12日)

  各位代表!新征程的壮阔前景催人奋进,现代化的壮美蓝图催人奋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带领下,同心同德、苦干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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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43件民生实事项目及牵头责任单位

  一、促进群众就业增收7件

  1.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行动,确保年末就业率达到9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实施“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基层服务计划,招募7500名项目人员(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 促进19.62万名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实现务工就业(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4. 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零工市场,促进灵活人员就业(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 实施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新增就业8000人(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6. 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职业院校对农牧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人员、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人才等开展技术技能培训10万人次(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5万人以上,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780名(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7. 开展欠薪预防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农牧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社会保障10件

  8. 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0万人,总数达到1733万人(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9.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5%(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0. 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8.3%(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1. 巩固提升城市一刻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功能,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6万户(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实现城镇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 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3. 为符合条件的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4. 新增婴幼儿托位2万个,规范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5. 改造提升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个,新建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50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6. 为65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65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41.3万0-59周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17. 开展低保家庭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确诊患者当年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三、优化基本公共服务15件

  18.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4所、中小学676所,新增学位6.6万个,持续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3所,新增学位3400个,满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需求;选派1000名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19. 加快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试点建设,升级改造2万个国家教育考试数字化标准考场(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20. 建设京蒙合作医院43家,打造紧密型医共体20个,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1. 旗县二级综合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77个,三级综合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33个,三级中(蒙)医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30个,实现呼包鄂乌四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2. 开展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培养中(蒙)医药全科人才120名、中(蒙)医馆骨干人才320名,推广中(蒙)医药防病治病适宜技术60项(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3. 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重点人群覆盖率提高到78%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4. 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防控近视筛查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红十字会),对困难家庭孩子免费配镜、免费做斜视弱视矫正或手术治疗(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红十字会)。

  25. 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1000例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红十字会)。

  26. 开展过敏性鼻炎综合防治(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7. 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活动,组织乌兰牧骑和各级国有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1万场次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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