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加快西安都市圈建设步伐,从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创新协同、资源要素、公共服务等方面深度推进西咸一体化,进一步提升西安同渭南、铜川、商洛、杨凌协同发展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中小城市活力,支持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汉中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口袋公园”和停车场建设,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快排水防涝、燃气管道等设施改造,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做强县域经济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抓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商贸物流、公共服务体系短板,以打造特色化、专业化产业园区为突破,带动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再上台阶。统筹用活用好县域专项资金,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积极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标杆产业和区域品牌,做精做细做实拳头产品。加快补齐县城卫生防控救治、污水垃圾处理、排水管网建设等短板,创建10—15个县城建设示范县。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力争新培育3—5个经济总量过200亿元的县(市),争取全国百强县、西部百强县数量有增、位次前移。
(七)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决当好生态卫士
提升秦岭黄河生态保护水平。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深入实施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等工程,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质效。编制和完善森林及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巴山、桥山等重点林区森林质量,加强渭北山地生态修复。推动珍稀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一市一策”、联防联控和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着力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一断一策”推进111个国控断面全面达标。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危化品、饮用水源等环境安全监管。扎实完成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两高一低”项目审查机制,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转型,高标准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以抽水蓄能为代表的各式储能项目,以及生活垃圾、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攻关,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示范基地建设,扎实开展西咸新区国家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支持安康等地建设低碳试点城市。
(八)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文化建设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系统开展秦岭文化、黄河文化研究阐释和品牌打造,加快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文学、戏剧、影视、美术、音乐等领域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精心办好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等项目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开展重点文旅产业链三年行动,实施“文化陕西”品牌培育计划,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推进西北出版物流基地、陕西文化艺术博物院建设。加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革命文化、都市文化、民俗文化和自然风情特质,着力构建关中、陕北、陕南三大文旅板块,办好西安国际文创产品创意大赛等活动,加快推动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恢复增长。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推进陕西长城、汉唐帝陵等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加快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平台建设,建成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太平遗址考古发掘、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石峁遗址申遗等工作,加强古籍典藏保护修复和利用,健全陕西特色非遗名录体系。实施文物惠民工程,做好各类文物巡展活动。深化国际合作,加快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建设,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
(九)持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用好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和“秦云就业”平台,深入实施就业服务提升工程。紧盯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增强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落实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和接续措施,持续提高群众经营性、工资性收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适时提高低保标准,提高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水平,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