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四禁”“四减”“四保”要求,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大力实施罗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湿地资源保护、小流域治理和矿山生态治理等重点工程,规划建设红柳沟生态公园,切实筑牢宁夏中部干旱带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河长制、渠长制,健全完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体系,“零容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域推进“四尘同治”,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深化扬尘污染、工业废气等协同治理,确保全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持续向好。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资源保障,推动工业废水、城乡污水有效回收利用,确保红柳沟、清水河等水质稳定在地表Ⅳ类。扎实推进“六废联治”,深化“清废行动”,实行危险废物源头控制,全面提升医废、固废处置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健全土壤监测网络体系,常态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残膜回收利用,确保土壤环境总体安全。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要求,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落实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6.02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6.5万亩,推动林草资源扩面提质。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加快建设一批全区“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
——坚定不移抓服务、强保障,增进高质量民生福祉。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加健康、更有保障的美好生活。
提供贴心的就业服务。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问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帮扶机制,完成全民创业培训2000人、企业技能提升1000人,不断激发群众返乡创业热情。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推进“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实现城乡劳动力精准就业。到2025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每年控制在5.5%以内,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不少于4万人,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六成以上。
办好称心的优质教育。大力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坚决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扩建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全面实施农村学校餐厅、运动场改造提升等工程。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深化“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优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校地、校企、校际间全方位合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以充实内涵、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和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选拔培养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
营造放心的医疗环境。深入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十大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扎实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健全医疗健康总院运行机制,深化京宁、沪宁、闽宁等医疗帮扶,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和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力争2023年人民医院达到三乙标准,到2025年,县域内群众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
织牢暖心的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关爱保障机制,建立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实现老有颐养、幼有善育、弱有众扶。抓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努力创建双拥模范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统筹发挥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扎实推进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到2025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
创建安心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化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完善提升“135”基层社会治理、“55124”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寺堡、法治红寺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智慧综治信息平台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