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宜居宜业为目标,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全力打造高品质生产生活空间,让城市更加有颜值、有气质、有品位。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加注重城市空间的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化延续性,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统筹南北市区发展,以市政道路畅通、陈旧管网更换、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为重点,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国家核基地综合保障区基础设施配套,推动南市区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建设,年内建成“一馆两中心”。完善消防、5G基站、充电桩等配套服务设施,让老百姓的生活更便捷、更舒适、更安全。
加强城市精细管理。统筹处理市容市貌与便民利民的关系,加大马路市场乱象和噪音扰民、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整治力度,合理规划设置早市、夜市和便民临时交易点,让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更具人情味。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规范物业日常管理,提升居民小区综合服务能力。以“城市大脑”建设为依托,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开展ETC、无感支付等智慧停车改造。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三线一单”源头管控,坚决守牢河西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以亲水亲绿为目标,对现有小区和公共绿地进行补植复壮、改造升级,形成更多可进入、沉浸式园林景观,提升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加强草湖湿地公园、小红泉国家公益林等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推进园林绿化、农业灌溉节水改造。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巩固。坚决完成年度环境质量、节能减排任务。
(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释放经济发展活力。以更深层次改革开路清障,以更高水平开放拓展空间,切实打造机制活、效能高、服务优的良好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刀刃向内、破立并举,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升级改造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尽快打通部门间数字壁垒,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政务事项“一门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五减一优”,组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扩大“告知承诺+容缺办理”范围,在工业园区实行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聚焦利企便民,建立“好差评”机制,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接诉即办”,打造“嘉快办、逾难关”政务服务品牌。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升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推动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提升冶金化工、公共服务等领域国有企业竞争力。做强大友集团精细化工板块,全力支持嘉能化工在新三板上市。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行动,精准落实减税降费、让利助企、公平竞争等政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成长、发展壮大。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向西为主、多向并进,强化东联西进主通道功能。加快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推动嘉峪关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开工。继续申报嘉峪关航空口岸,细化落实空港物流园前期工作。做好区域性陆港规划编制,推进实施金翼城乡西部物流港、军粮区域配送服务中心、顺恒冷链物流园、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等项目。主动融入河西走廊经济带,协同建设嘉酒“双城经济圈”,加快打造全省区域联动发展先行区。支持酒钢集团等重点企业走出去,拓宽境外战略资源供给渠道,加大产品外销力度,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八)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努力让每一位市民感受幸福温度、拥有归属认同。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人物同防”,加强来嘉返嘉重点人员、“两站一场”等重点部位排查管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全链条抓好物流环节防控,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加大社区和镇村日常防疫检查、环境消杀、卫生整治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加强自我防护,筑牢群防群控坚固防线。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加快疫苗接种,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扩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实现新增就业6000人。加大欠薪源头治理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