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 2 月 23日)
宕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宕昌县自然资源局
宕昌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宕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40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宕昌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6.34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5201.63公顷(127.80万亩)。其中水浇地1370.18公顷(2.05万亩),占1.61%;旱地83831.45公顷(125.75万亩),占98.39%。哈达铺镇、理川镇,八力镇,兴化乡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5.5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3.90公顷(0.3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2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612.30公顷(2.42万亩),占1.8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593.29公顷(8.39万亩),占6.5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701.26公顷(56.55万亩),占44.2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050.88公顷(60.08万亩),占47.01%。
(二)种植园用地917.96公顷(1.38万亩)。其中果园198.43公顷(0.30万亩),占21.62%;其他园地719.53公顷(1.08万亩),占78.38%。其中官亭镇、沙湾镇、甘江头乡、临江铺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80.72%。
(三)林地184579.19公顷(276.8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3533.69公顷(185.30万亩),占66.93%;灌木林地41026.93公顷(61.54万亩),占22.23%;其他林地20018.57公顷(30.03万亩),占10.84%。其中岷江总厂、狮子乡、南河镇、竹院乡、韩院乡、城关镇、官亭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9.72%。
(四)草地36522.22公顷(54.7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2429.42公顷(33.64万亩),占草地总面积的61.41%,其他草地14092.80公顷(21.14万亩),占草地总面积的38.59%。其中兴化乡、车拉乡、贾河乡、八力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63.09%。
(五)湿地1659.35公顷(2.4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687.83公顷(1.03万亩),占41.45%,内陆滩涂971.52公顷(1.46万亩),占58.55%。其中兴化乡、车拉乡、南河乡、贾河乡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59.0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47.42公顷(9.2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96.04公顷(0.89万亩),占9.70%;住宅用地5216.84公顷(7.83万亩),占84.86%;工矿用地312.44公顷(0.47万亩),占5.0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10公顷(0.03万亩),占0.36%。
(七)交通运输用地2776.44公顷(4.1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2.38公顷(0.08万亩),占1.89%;公路用地1033.44公顷(1.55万亩),占37.22%;农村道路用地1690.62公顷(2.53万亩) 占60.8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3.00公顷(2.1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78.94公顷(1.92万亩),占89.25%;水库水面48.10公顷(0.07万亩),占3.36%;坑塘水面12.90公顷(0.02万亩),占0.90%;沟渠35.74公顷(0.05万亩),占2.49%;水工建筑用地57.32公顷(0.09万亩),占4.0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