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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街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上街区统计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12月我区全面启动“三调”工作,历时3年完成了全部调查任务,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并结合自主完成的1:500航空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先后100余人参与调查,总计调查图斑数据5600余个,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现状情况。

  一、耕地

  耕地面积530.98公顷。其中水浇地375.52公顷,占70.72%,旱地155.46公顷,占29.2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8.52公顷,占全区耕地的65.6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1.95公顷,占17.3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34公顷,占10.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3.08公顷,占6.2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9公顷,占0.77%。

  二、种植园用地

  种植园用地面积240.9公顷,其中果园234.22公顷,占97.23%;其他园地6.68公顷,占2.77%。

  三、林地

  林地面积1447.6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849.28公顷,占58.67%;竹林地3.37公顷,占0.23%;灌木林地316.8公顷,占21.88%;其他林地278.24公顷,占19.22%。

  四、草地

  草地面积62.64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城镇村及工矿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71.04公顷,其中城市3078.24公顷,占91.31%;建制镇44.66公顷,占1.33%;村庄193.26公顷,占5.73%;采矿用地44.3公顷,占1.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58公顷,占0.31%。

  六、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05.56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7.48公顷,占15.54%;公路用地122.04公顷,占39.94%;农村道路19.88公顷,占6.51%;机场用地114.63公顷,占37.51%;管道运输用地1.53公顷,占0.5%。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4.54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5.57公顷,占12.5%;水库水面69.27公顷,占55.62%;坑塘水面22.4公顷,占17.99%;沟渠1.59公顷,占1.28%;水工建筑用地15.71公顷,占12.61%。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全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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