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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新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郑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自然资源厅、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新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经过近三年以及200余人的努力,全面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面积为29746.83公顷。其中,水田21.58公顷,占0.07%;水浇地28170.72公顷,占94.7%;旱地1554.53公顷,占5.23%。在耕地分布中,新郑市北部四镇耕地分布较少,南部乡镇耕地分布较多,其中辛店镇耕地最多,其次为观音寺镇、新村镇、郭店镇、城关乡;由于航空港区和北部四镇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较快,耕地面积分布较少。

  二、园地

  园地面积为9074.18公顷。其中,果园8981.38公顷,占98.98%;其它园地92.80公顷,占1.02%。

  三、林地

  林地面积为14044.2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8810.35公顷,占62.73%;竹林地3.25公顷,占0.02%;灌木林地82.60公顷,占0.59%;其他林地5148.09公顷,占36.66%。我市林地分布广泛,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具茨山管委会和龙湖镇分布较多,共占全市林地27.09%。

  四、草地

  草地面积为612.64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2.21公顷,占0.36%;其他草地610.43公顷,占99.64%。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973.42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681.44公顷,占9.94%;建制镇用地10388.52公顷,占38.51%;村庄用地13456.72公顷,占49.89%;采矿用地204.46公顷,占0.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2.28公顷,占0.90%。

  六、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652.9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70.73公顷,占5.82%;轨道交通用地118.02公顷(其中含管道运输用地0.09公顷),占2.53%;公路用地2831.76公顷,占60.86%;农村道路626.67公顷,占13.47%;机场用地805.81公顷,占17.32%。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991.4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823.41公顷,占41.35%;水库水面145.12公顷,占7.29%;坑塘水面332.26公顷,占16.68%;沟渠653.90公顷,占32.83%;水工建筑用地36.80公顷,占1.8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前提。

  加强成果共享应用,对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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