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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襄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襄阳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襄阳市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全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1.0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72082.25公顷(1008.12万亩)。其中,水田246864.5公顷(370.3万亩),占36.73%;水浇地9348.47公顷(14.02万亩),占1.39%;旱地415869.28公顷(623.80万亩),占61.88%。耕地主要分布在襄州、枣阳、宜城等地,占全市耕地的64.45%。

  襄阳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8573.15公顷(657.8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5.2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8254.45公顷(177.38万亩),占17.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4043.15公顷(126.07万亩),占12.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389.03公顷(36.58万亩),占3.6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822.47公顷(10.23万亩),占1.02%。襄阳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46756.96公顷(70.14万亩)。其中,果园38618.05公顷(57.93万亩),占82.59%;茶园4410.35公顷(6.62万亩),占9.43%;其他园地3728.56公顷(5.59万亩),占7.98%。园地主要分布枣阳等地,占全市园地的54.44%。

  (三)林地892523.01公顷(1338.7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96070.41公顷(1194.11万亩),占89.19%;竹林地412.48公顷(0.62万亩),占0.05%;灌木林地49998.19公顷(74.99万亩),占5.6%;其他林地46041.93公顷(69.06万亩),占5.16%。林地主要分布在南漳、保康、谷城等地,占全市林地的82.19%。

  (四)草地7228.87公顷(10.84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91公顷(13.65亩),占0.01%;其他草地7227.96公顷(10.84万亩),占99.99%。草地主要分布在枣阳、宜城等地,占全市草地的55.98%。

  (五)湿地6133.53公顷(9.2万亩)。其中,沼泽草地3.49公顷(52.35亩),占0.06%;内陆滩涂6130.04公顷(91950.6亩),占99.94%。湿地主要分布在宜城、樊城、谷城等地,占全市湿地的69.3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6091.01公顷(219.1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0824.06公顷(31.24万亩),占14.26%;建制镇用地13136.38公顷(19.71万亩),占8.99%;村庄用地105279.54公顷(157.92万亩),占72.06%;采矿用地4489.07公顷(6.73万亩),占3.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61.96公顷(3.54万亩),占1.6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襄州、枣阳、南漳、宜城等地,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9.7%。

  (七)交通运输用地44437.1公顷(66.6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794.46公顷(5.69万亩),占8.54%;公路用地17945.92公顷(26.92万亩),占40.38%;农村道路22317.2公顷(33.48万亩),占50.22%;机场用地163.75公顷(0.25万亩),占0.37%;港口码头用地203.01公顷(0.3万亩),占0.46%;管道运输用地12.76公顷(0.02万亩),占0.0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襄州、枣阳、宜城等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6.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6581.33公顷(204.8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4676.03公顷(52.01万亩),占25.39%;水库水面35310.34公顷(52.97万亩),占25.85%;坑塘水面48115.95公顷(72.17万亩),占35.23%;沟渠14892.96公顷(22.34万亩),占10.9%;水工建筑用地3586.05万公顷(5.38万亩),占2.63%;襄阳市没有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枣阳、襄州、宜城等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0.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市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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