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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丹江口市环境质量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丹江口市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湖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要求评价,2021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现状类别为Ⅱ类,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水质为优,与2020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汉江丹江口段(坝下)水质为Ⅱ类,水质为优;丹江口水库主要入库支流浪河水质为Ⅱ类,水质为优、官山河水质为Ⅲ类,水质为良好。

  城区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第一、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

  实况下,2021年,丹江口市城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所有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21年优良天数334天,达标率91.5%,较2020年提高9.9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较2020年下降8.8%、5.4%。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2021年丹江口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噪声共设119个测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为52.0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依据评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一般(昼间50.1-55.0分贝)。

  2.交通干线环境噪声。2021年共对城区21条主干道路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A声级为62.6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依据评价,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好(昼间≤68.0分贝),噪声强度较2020年降低了0.9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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