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泸溪县统计局
(2022年3月31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12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采用全国领先的省厅下发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8.9万个,平均密度57个/平方公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5552.85亩(18370.19公顷)。其中,水田237339.75亩(15822.65公顷),占比86.13%;旱地38213.10亩(2547.54公顷),占比13.87%,另外还有1924.05亩(128.2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235.25亩(82.35公顷),旱地688.80亩(45.92公顷)。
我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5874.70亩(1724.98公顷),占比9.39%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688.50亩(2245.90公顷),占比12.2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5272.00亩(9684.80公顷),占比52.7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1320.00亩(4088.00公顷),占比22.2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397.65亩(626.51公顷),占比3.41%。
(二)园地124150.35亩(8276.69公顷)。其中,果园83742.15 亩(5582.81公顷),占 比67.45%;茶园474.90 亩(31.66公顷),占比0.38%;其他园地39933.30亩(2662.22公顷),占比32.17%。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武溪镇、洗溪镇、浦市镇、潭溪镇、白羊溪乡等乡镇。
(三)林地1742094.90亩(116139.6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981878.55 亩(65458.57公顷),占比56.36%;竹林地1001.55亩(66.77公顷),占比0.06%;灌木林地257057.25亩(17137.15公顷),占比14.76%;其他林地502157.55亩(33477.17公顷),占比28.82%。总体看来,林地主要分布在洗溪镇、浦市镇、武溪镇、潭溪镇、合水镇、兴隆场镇等乡镇。
(四)草地6448.20 亩(429.88 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洗溪镇、浦市镇、武溪镇、潭溪镇、合水镇。
(五)湿地4576.05 亩(305.0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4576.05亩(305.07公顷)。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浦市镇、武溪镇、洗溪镇等乡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118.15亩(4541.21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9709.85亩(1313.99公顷),占比28.93%;村庄用地46163.70亩(3077.58公顷),占比67.77%;采矿用地1807.65亩(120.51公顷),占比2.6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36.95亩(29.13公顷),占比0.64%。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武溪镇、浦市镇、洗溪镇、兴隆场镇、合水镇等乡镇。
(七)交通运输用地22443.30亩(1496.2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141.45亩(9.43公顷),占比0.63%;公路用地10488.00亩(699.20公顷),占比46.73%;农村道路11751.15亩(783.41公顷),占比52.36%;港口码头用地62.7亩(4.18公顷),占比0.28%。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5791.95亩(4386.1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5097.40亩(1673.16公顷),占比38.15%;水库水面29617.50亩(1974.50公顷),占比45.02%;坑塘水面5458.95亩(363.93公顷),占比8.30%;沟渠4515.30亩(301.02公顷),占比6.86%;水工建筑用地1102.80亩(73.52 公顷),占比1.68%。总体来看,武溪镇、浦市镇、洗溪镇、潭溪镇等乡镇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