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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59705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通过作业单位、县、市、区、国家逐级多层次、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

  耕地38327.75公顷(574916.25亩)。其中,水田7405.90公顷(111088.50亩),占19.32%;旱地30921.85公顷(463827.75亩),占80.68%。高岭镇、地苏镇、下坳镇、拉烈镇、百旺镇、澄江镇等6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耕地的51.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428.15公顷(171422.25亩),占全县耕地的29.8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604.80公顷(114072.00亩),占19.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560.20公顷(143403.00亩),占24.9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02.58公顷(85538.70亩),占14.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32.02公顷(60480.30亩),占10.52%。

  二、园地面积

  园地4547.05公顷(68205.75亩)。其中,果园1061.20公顷(15918.00亩),占23.34%;茶园28.99公顷(434.85亩),占0.64%;其他园地3456.86公顷(51852.90亩),占76.02%。地苏镇、拉仁乡、加贵乡、板岭乡等4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园地的63.28%。

  三、林地面积

  林地341089.16公顷(5116337.40亩)。其中,乔木林地30156.83公顷(452352.45亩),占8.84%;竹林地1361.03公顷(20415.45亩),占0.40%;灌木林地298427.12公顷(4476406.80亩),占87.49%;其他林地11144.18公顷(167162.70亩),占3.27%。高岭镇、下坳镇、拉烈镇、板岭乡、三只羊乡等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林地的38.44%。

  四、草地面积

  草地1437.63公顷(21564.4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面积为20.51公顷(307.65亩),占1.43%;其他草地面积为1417.12公顷(21256.80亩),占98.57%。草地主要分布在澄江镇、板岭乡、三只羊乡、菁盛乡、加贵乡等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5.28%。

  五、湿地面积

  湿地76.43公顷(1146.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面积为43.33公顷(649.95亩),占56.69%。内陆滩涂面积为33.10公顷(496.50亩),占43.31%。安阳镇、龙湾乡等2个(乡)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86.0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44.46公顷(153666.9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81.64公顷(17724.60亩),占11.53%;村庄用地8403.28公顷(126049.20亩),占82.04%;采矿用地545.45公顷(8181.75亩),占5.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4.09公顷(1711.35亩),占1.11%。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4473.67公顷(67105.05亩)。其中,铁路用地107.23公顷(1608.45亩),占2.40%;公路用地1491.45公顷(22371.75亩),占33.34%;农村道路用地2867.62公顷(43014.30亩),占64.10%;港口码头用地7.37公顷(110.55亩),占0.1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37.17公顷(71057.55亩)。其中,河流水面1970.54公顷(29558.10亩),占41.60%;水库水面1744.41公顷(26166.15亩),占36.82%;坑塘水面855.95公顷(12839.25亩),占18.07%;沟渠141.18公顷(2117.70亩),占2.98%;水工建筑用地25.09公顷(376.35亩),占0.5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严守“双控”和“三线”,进一步增强增减挂钩的刚性约束,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以“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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