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陆川县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29个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8.402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陆川县国土利用状况。陆川县调查控制面积为155432.54公顷,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535.9公顷(383038.5亩)。其中,水田23119.11公顷(346786.65亩),占90.53%,水浇地12.34公顷(185.1亩),占0.05%,旱地2404.45公顷(36066.75亩),占9.4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288.88公顷(274333.2亩),占71.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080.27公顷(61204.05亩),占15.9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610.94公顷(39164.1亩),占10.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83.61公顷(4254.15亩),占1.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2.2公顷(4083亩),占1.07%。
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18581.47公顷(278722.05亩),占72.77%,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534.66公顷(8019.9亩),占2.09%,粮与非粮和林粮间作的耕地5516.63公顷(82749.45亩),占21.6%,未耕种的耕地903.14公顷(13547.1亩),占3.54%。
二、园地9209.53公顷(138142.95亩)。其中,果园7417.13公顷(111256.95亩),占80.54%;茶园2.64公顷(39.6亩),占0.03%,其他园地1789.76公顷(26846.4亩),占19.43%。
三、林地89795.58公顷(1346933.7亩)。其中,乔木林地77471.84公顷(1162077.6亩),占86.27%;竹林地1158.25公顷(17373.75亩),占1.29%;灌木林地725.08公顷(10876.2亩),占0.81%;其他林地10440.41公顷(156606.15亩),占11.63%。
四、草地2178.45公顷(32676.7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5.27公顷(79.05亩),占0.24%;其他草地2173.18公顷(32597.7亩),占99.76%。
五、湿地62.03公顷(930.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陆川县的湿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内陆滩涂62.03公顷(930.45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236.84公顷(258552.6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11.11公顷(36166.65亩),占13.99%;村庄用地13696.66公顷(205449.9亩),占79.46%;采矿用地994.03公顷(14910.45亩),占5.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5.04公顷(2025.6亩),占0.78%。
七、交通运输用地2986.73公顷(44,800.95亩)。其中,铁路用地234.13公顷(3511.95亩),占7.84%;公路用地1594.55公顷(23918.25亩),占53.39%;农村道路用地1152.32公顷(17284.8亩),占38.58%;港口码头用地0.22公顷(3.3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5.51公顷(82.65亩),占0.1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29.55公顷(99443.25亩)。其中,河流水面1189.2公顷(17838亩),占17.94%;水库水面1480.64公顷(22209.6亩),占22.33%;坑塘水面3238.69公顷(48580.35亩),占48.85%;沟渠635.76公顷(9536.4亩),占9.59%;水工建筑用地85.26公顷(1278.9亩),占1.29%。
九、其他用地1797.93公顷(26,968.9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993.11公顷(14896.65亩),占55.23%;田坎792.36公顷(11885.4亩),占44.07%;裸土地11.82公顷(177.3亩),占0.66%;裸岩石砾地0.64公顷(9.6亩),占0.0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陆川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陆川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 陆川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