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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苍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及梧州市统一部署,苍梧县积极响应及时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面查清了苍梧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苍梧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930.41公顷(178956.15亩)。其中,水田10608.45公顷(159126.75亩),占88.92%;水浇地4.77公顷(71.55亩),占0.04%;旱地1317.19公顷(19757.85亩),占11.04%。岭脚镇、石桥镇、沙头镇等3个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5.4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72.21公顷(82083.15亩),占全县耕地的45.8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022.08公顷(45331.20亩),占25.3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94.13公顷(26911.95亩),占15.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44.89公顷(8173.35亩),占4.5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97.10公顷(16456.50亩),占9.19%。

  (二)园地20782.65公顷(311739.75亩)。其中,果园11352.61公顷(170289.15亩),占54.62%;茶园984.85公顷(14772.75亩),占4.74%;其他园地8445.19公顷(126677.85亩),占40.64%。京南镇、六堡镇、沙头镇等3个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49.94%。

  (三)林地227957.30公顷(3419359.50亩)。其中,乔木林地194623.03公顷(2919345.45亩),占85.38%;竹林地5947.02公顷(89205.30亩),占2.61%;灌木林地4423.79公顷(66356.85亩),占1.94%;其他林地22963.46公顷(344451.90亩),占10.07%。岭脚镇、沙头镇、京南镇等3个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5.55%。

  (四)草地435.66公顷(6534.9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77公顷(26.55亩),占0.41%;其他草地433.89公顷(6508.35亩),占99.59%。旺甫镇、石桥镇、沙头镇等3个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71.46%。

  (五)湿地141.84公顷(2127.6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沙头镇、石桥镇、梨埠镇等3个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80.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876.55公顷(88148.2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16.63公顷(9249.45亩),占10.49%;村庄用地4989.38公顷(74840.70亩),占84.90%;采矿用地196.70公顷(2950.50亩),占3.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3.84公顷(1107.60亩),占1.26%。

  (七)交通运输用地2813.44公顷(42201.60亩)。其中,铁路用地159.32公顷(2389.80亩),占5.66%;公路用地1380.76公顷(20711.40亩),占49.08%;农村道路1272.73公顷(19090.95亩),占45.24%;港口码头用地0.63公顷(9.45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00.67公顷(108010.05亩)。其中,河流水面3582.20公顷(53733.00亩),占49.75%;水库水面2215.65公顷(33234.75亩),占30.77%;坑塘水面597.23公顷(8958.45亩),占8.29%;沟渠768.44公顷(11526.60亩),占10.67%;水工建筑用地37.15公顷(557.25亩),占0.52%。岭脚镇、梨埠镇、京南镇等3个镇的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1.2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苍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梧县自然资源局

  苍梧县统计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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