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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8.3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119.63公顷(241794.45亩)。其中,富禄苗族乡、同乐苗族乡、独峒镇等3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5.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3.60公顷(24354.00亩),占全县耕地的10.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83.36公顷(34250.40亩),占14.1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81.39公顷(32720.85亩),占13.5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14.81公顷(10722.15亩),占4.4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316.47公顷(139747.05亩),占57.80%。

  (二)园地25364.86公顷(380472.90亩)。其中,同乐苗族乡、独峒镇、八江镇等3个乡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38.71%。

  (三)林地172384.87公顷(2585773.05亩)。其中,斗江镇、丹洲镇、高基瑶族乡、古宜镇等4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1.25%。

  (四)草地1447.70公顷(21715.50亩)。我县仅涉及其他草地,独峒镇、八江镇、富禄苗族乡等3个乡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7.31%。

  (五)湿地608.30公顷(9124.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内陆滩涂。梅林乡、富禄苗族乡、洋溪乡等3个乡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1.4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37.56公顷(60563.40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3766.47公顷(56497.0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86.84公顷(88302.60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县乡村振兴。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第三次土地调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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