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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藤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藤县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23.9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

  耕地37245.88公顷(558688.20亩)。其中,水田27811.92公顷(417178.80亩),占74.67%;水浇地135.09公顷(2026.35亩),占0.36%;旱地9298.87公顷(139483.05亩),占24.97%。

  藤州镇、塘步镇、太平镇、和平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6.5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938.48公顷(284077.20亩),占全县耕地的50.8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075.50公顷(136132.50亩),占24.3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44.37公顷(69665.55亩),占12.4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40.43公顷(23106.45亩),占4.1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047.10公顷(45706.50亩),占8.18%。

  二、园地面积

  园地34438.37公顷(516575.55亩)。其中,果园14641.62公顷(219624.30亩),占42.52%;茶园61.59公顷(923.85亩),占0.18%;其他园地19735.16公顷(296027.40亩),占57.31%。古龙镇、平福乡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37.62%。

  三、林地面积

  林地281425.00公顷(4221375.00亩)。其中,乔木林地235697.06公顷(3535455.90亩),占83.75%;竹林地9472.30公顷(142084.50亩),占3.37%;灌木林地4000.18公顷(60002.70亩),占1.42%;其他林地32255.46公顷(483831.90亩),占11.46%。天平镇、大黎镇、平福乡、藤州镇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5.96%。

  四、草地面积

  草地2754.36公顷(41315.40亩)。其中,其他草地2754.36公顷(41315.40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塘步镇、和平镇、藤州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46.69%。

  五、湿地面积

  湿地212.21公顷(3183.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12.21公顷(3183.15亩),占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象棋镇、太平镇、大黎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56.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373.85公顷(215607.7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807.52公顷(42112.80亩),占19.53%;村庄用地10728.30公顷(160924.50亩),占74.64%;采矿用地765.97公顷(11489.55亩),占5.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2.06公顷(1080.90亩),占0.50%。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4195.40公顷(62931.00亩)。其中,铁路用地380.14公顷(5702.10亩),占9.06%;公路用地1813.10公顷(27196.50亩),占43.22%;农村道路1749.44公顷(26241.60亩),占41.70%;机场用地208.54公顷(3128.10亩),占4.97%;港口码头用地44.06公顷(660.90亩),占1.05%。管道运输用地0.12公顷(1.80亩),占0.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009.08公顷(255136.20亩)。其中,河流水面5629.42公顷(84441.30亩),占33.10%;水库水面7357.23公顷(110358.45亩),占43.25%;坑塘水面2924.63公顷(43869.45亩),占17.19%;沟渠984.10公顷(14761.50亩),占5.79%;水工建筑用地113.70公顷(1705.50亩),占0.6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构建藤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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