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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枞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15日)

  枞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枞阳县统计局

  2018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三调办,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调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历时3年,300多名调查人员不畏艰辛、日夜兼程,克服重重困难,特别是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不利影响,汇集了145015个调查图斑数据,经初始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专项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平台建设、成果编制,全面完成了枞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查清了我县自然资源“家底”和国土利用状况。“三调”成果将在支撑和促进枞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产生重要作用。

  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0.2米(城区0.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顺利完成了我县1473平方公里的“三调”工作,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了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基础数据库。

  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是“三调”的生命线,在2020年度,我们接受通过了自然资源部2轮次、南京督察局1轮次的专项检查督察和省市级多轮集中审查,检验和保障了我县“三调”数据的真实性。2021年11月18日,顺利通过省厅验收。现将枞阳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1012.74公顷(765191.1亩)。其中,水田39849.8公顷(597747亩),占78.12%;水浇地320.74公顷(4811.1亩),占0.63%;旱地10842.2公顷(162633亩),占21.25%。汤沟镇、义津镇、横埠镇、钱桥镇、麒麟镇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8.8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867.11公顷(598006.65亩),占全县耕地的78.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300.13公顷(109501.95亩),占14.3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729.5公顷(55942.5亩),占9.7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1.78公顷(1676.7亩),占0.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公顷(63.3亩),占0.01%。

  (二)园地975.14公顷(14627.1亩)。其中,果园149.25公顷(2238.75亩),占15.30%;茶园750.55公顷(11258.25亩),占76.97%;橡胶园0公顷(0亩),占0%;其他园地75.34公顷(1130.1亩),占7.73%。园地主要分布在义津镇、钱铺镇、官埠桥镇,占全县园地的36.46%。

  (三)林地34861.56公顷(522923.4亩)。其中,乔木林地28450.08公顷(426751.2亩),占81.61%;竹林地1065.25公顷(15978.75亩),占3.06%;灌木林地2009.01公顷(30135.15亩),占5.76%;其他林地3337.22公顷(50058.3亩),占9.57%。官埠桥镇、钱铺镇、枞阳镇、雨坛镇、白梅乡等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0.67%。

  (四)草地454.16公顷(6812.4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公顷(0亩),其他草地454.16公顷(6812.4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横埠镇、义津镇、雨坛镇、钱桥镇、枞阳镇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48.05%。

  (五)湿地1107.4公顷(16611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主要是内陆滩涂1107.4公顷(16611亩),占100%;沼泽地0公顷(0亩),占0%。湿地主要分布在义津镇、雨坛镇、枞阳镇、藕山镇4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86.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974.23公顷(314613.45亩)。其中,城市用地0公顷(0亩),占0%;建制镇用地2447.08公顷(36706.2亩),占11.67%;村庄用地17767.08公顷(266506.2亩),占84.71%;采矿用地620.83公顷(9312.45亩),占2.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9.24公顷(2088.6亩),占0.66%。

  (七)交通运输用地2072.07公顷(31081.05亩)。其中,铁路用地0公顷(0亩),占0%;公路用地923.9公顷(13858.5亩),占44.59%;农村道路1127.58公顷(16913.7亩),占54.42%;港口码头用地15.76公顷(236.4亩),占0.76%;管道运输用地4.83公顷(72.45亩),占0.2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586.81公顷(518802.15亩)。其中,河流水面8341.78公顷(125126.7亩),占24.12%;湖泊水面11296.95公顷(169454.25亩),占32.66%;水库水面478.35公顷(7175.25亩),占1.39%;坑塘水面10338.95公顷(155084.25亩),占29.89%;沟渠2850.27公顷(42754.05亩),占8.24%;水工建筑用地1280.51公顷(19207.65亩),占3.70%;冰川及常年积雪0公顷(0亩),占0%。汤沟镇、义津镇、枞阳镇、藕山镇、雨坛镇5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2.4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我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深化低效用地处置,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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