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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赣州市章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章贡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章贡区按照国家、省和赣州市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120余名调查人员,共调查46829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本次公报数据按照国家下发统一口径,以县级调查单元:360702章贡区(含已划入蓉江新区、赣州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区域)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417.86公顷(9.63万亩)。其中,水田5068.14公顷(7.60万亩),占78.97%;旱地1349.72公顷(2.02万亩),占21.03%,章贡区没有水浇地。沙石镇、潭东镇、潭口镇、水西镇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66.03%,均为一年三熟制,年降水量均在400mm以上(含400mm)。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000.08公顷(4.50万亩),占全区耕地的46.7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11.21公顷(2.72万亩),占28.2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89.74公顷(2.23万亩),占23.2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3.64公顷(0.16万亩),占1.6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17公顷(0.02万亩),占0.21%。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1198.83公顷(1.80万亩)。其中,果园1035.00公顷(1.55万亩),占86.33%;茶园1.12公顷(0.0017万亩),占0.10%;其他园地162.71公顷(0.24万亩),占13.57%。种植园用地(园地)主要分布在潭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湖边镇、4个乡镇,占全区种植园用地(园地)的68.68%。

  (三)林地28239.38公顷(42.3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6155.66公顷(39.23万亩),占92.62%;竹林地648.2公顷(0.97万亩),占2.30%;灌木林地51.81公顷(0.08万亩),占0.18%;其他林地1383.71公顷(2.08万亩),占4.90%。沙石镇、水西镇、沙河镇3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63.08%。

  (四)草地252.48公顷(0.38万亩)。其中,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252.48公顷(0.38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潭东镇、蟠龙镇、湖边镇3个乡镇,占全区草地的67.34%。

  (五)湿地40.16公顷(0.0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面积40.16公顷(0.06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黄金岭街道、沙石镇、水东镇3个乡镇,占全区湿地的84.4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361.30公顷(26.0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958.70公顷(10.44万亩),占40.08%;建制镇用地4986.20公顷(7.48万亩),占28.72%;村庄用地5007.00公顷(7.51万亩),占28.84%;采矿用地263.09公顷(0.39万亩),占1.5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6.31公顷(0.22万亩),占0.84%。

  (七)交通运输用地1863.90公顷(2.8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6.54公顷(0.26万亩),占9.47%;公路用地1277.19公顷(1.92万亩),占68.52%;农村道路409.37公顷(0.61万亩),占21.96%;机场用地0.8公顷(0.0012万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71.62公顷(5.2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32.89公顷(2.90万亩),占55.68%;水库水面151.86公顷(0.23万亩),占4.37%;坑塘水面1067.86公顷(1.60万亩),占30.76%;沟渠298.46公顷(0.45万亩),占8.60%;水工建筑用地20.55公顷(0.03万亩),占0.59%。水西镇、水东镇、潭东镇、沙石镇、蟠龙镇、沙河镇6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71.6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全面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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