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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8日)

  2018年7月,我县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全县近百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83851个(其中国家下发疑似图斑58508个,自行提取疑似图斑2534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149331.78公顷(2239976.70亩)。其中,旱地148034.50公顷(2220517.50亩),占比99.13%;水田874.97公顷(13124.55亩),占比0.59%;水浇地422.31公顷(6334.65亩),占比0.28%。立仓、乐土、楚村、王集、板桥、双涧、坛城、小辛集等8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9.12%。立仓、乐土、楚村、王集、板桥、双涧、坛城、小辛集等8个乡镇旱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旱地的59.06%。立仓镇、岳坊镇、楚村镇等3个乡镇水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田的95.25%。乐土镇、庄周街道办事处、漆园街道办事处、马集镇等4个乡镇水浇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浇地的83.5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3286.27公顷(2149294.05亩),占全县耕地的95.9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934.96公顷(89024.40亩),占全县耕地的3.9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8.43公顷(1626.45亩),占比0.07%;大于15度坡度的耕地2.12公顷(31.80亩)。

  (二)种植园用地1778.47公顷(26677.05亩)。其中,果园834.46公顷(12516.90亩),占46.92%;其他园地944.01公顷(14160.15亩),占53.08%。园地主要分布在板桥集镇、双涧镇和许疃镇,占全县园地的63.02%。

  (三)林地3971.78公顷(59576.70亩)。其中,乔木林地2780.14公顷(41702.10亩),占70.00%;竹林地9.18公顷(137.70亩),占0.23%;灌木林地11.2公顷(167.85亩),占0.28%;其他林地1171.26公顷(17568.90亩),占29.49%。庄周街道办事处、双涧镇、楚村镇、乐土镇、三义镇、小辛集乡、小涧镇等7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5.42%。

  (四)草地面积69.58公顷(1043.7亩)。其中,其他草地69.58公顷(1043.7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城关、庄周、漆园街道办事处和板桥集镇,占全县草地的61.91%。

  (五)湿地93.04公顷(1395.6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蒙城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占比100%,没有其他湿地类型。湿地主要分布在立仓镇、漆园街道办事处、小辛集乡等三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6.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883.04公顷(538245.60亩)。其中,建制镇面积5889.28公顷(88339.20亩),占总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6.41%;村庄面积29770.12公顷(446551.80亩),占比82.97%;采矿用地面积158.36公顷(2375.40亩),占比0.4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65.28公顷(979.20亩),占比0.18%。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848.18公顷(72722.70亩)。其中,铁路用地面积14.81公顷(222.1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的0.31%;公路用地面积1549.44公顷(23241.60亩),占比31.96%;农村道路面积3265.11公顷(48976.65亩),占比67.35%;港口码头用地面积18.66公顷(279.90亩),占比0.38%;管道运输用地面积0.16公顷(2.40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904.09公顷(253561.35亩)。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2002.71公顷(30040.65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1.85%;坑塘水面面积4231.24公顷(63468.60亩),占比25.03%;沟渠面积9959.15公顷(149387.25亩),占比58.91%;水工建筑用地面积710.99公顷(10664.85亩),占比4.21%。立仓镇、楚村镇、许疃镇、双涧镇、乐土镇、小辛集乡、王集乡等7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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