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肥东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肥东县统计局
(2022年5月)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肥东县调查工作,汇集了20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肥东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肥东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5419.5公顷(1581292.5亩)。其中,水田89342.91公顷(1340143.65亩),占84.75%;水浇地214.66公顷(3219.9亩),占0.20%;旱地15861.93公顷(237928.95亩),占15.05%。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1851.73公顷(1377775.95亩),占全县耕地的87.1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132.33公顷(181984.95亩),占11.5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04.14公顷(21062.1亩),占1.3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3公顷(469.5亩),占0.03%。
(二)园地2260.81公顷(33912.15亩)。其中,果园2061.41公顷(30921.15亩),占91.18%;茶园17.57公顷(263.55亩),占0.78%;其他园地181.83公顷(2727.45亩),占8.04%。
(三)林地30843.93公顷(462658.95亩)。其中,乔木林地16950.88公顷(254263.2亩),占54.96%;竹林地3.96公顷(59.4亩),占0.01%;灌木林地166.52公顷(2497.8亩),占0.54%;其他林地13722.57公顷(205838.55亩),占44.49%。
(四)草地650.96公顷(9764.4亩)。其中,其他草地650.96公顷(9764.4亩),占比100%。
(五)湿地83.85公顷(1257.7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83.85公顷(1257.75亩),占比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348.05公顷(440220.7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474.51公顷(67117.65亩),占15.25%;村庄用地23445.55公顷(351683.25亩),占79.89%;采矿用地472.12公顷(7081.8亩),占1.6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55.87公顷(14338.05亩),占3.26%。
(七)交通运输用地6300.91公顷(94513.65亩)。其中,铁路用地395.35公顷(5930.25亩),占6.27%;轨道交通用地5.72公顷(85.80亩),占0.09%;公路用地2903.28公顷(43549.2亩),占46.08%;农村道路2811.42公顷(42171.3亩),占44.62%;机场用地134.61公顷(2019.15亩),占2.14%;港口码头用地49.53公顷(742.95亩),占0.79%;管道运输用地1公顷(1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952.72公顷(614290.8亩)。其中,河流水面1681.21公顷(25218.15亩),占4.11%;湖泊水面5710.96公顷(85664.4亩),占13.95%;水库水面4852.95公顷(72794.25亩),占11.85%;坑塘水面24919.23公顷(373788.45亩),占60.85%;沟渠3062.85公顷(45942.75亩),占7.48%;水工建筑用地725.52公顷(10882.8亩),占1.7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肥东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以“三调”数据成果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三调”成果细化调查及应用共享工作。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