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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10日)

  广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昌县自然资源局 广昌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广昌县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50余名,共调查76045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9926.56公顷(29.89万亩)。其中,水田18991.17公顷(28.49万亩),旱地935.39公顷(1.40万亩)。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916.36公顷(8.87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5696.92公顷(8.55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7339.00公顷(11.01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827.56公顷(1.24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146.72公顷(0.22万亩)。

  (二)园地4543.51公顷(6.82万亩)。其中,果园3479.29公顷(5.23万亩),茶园41.38公顷(0.06万亩),其他园地1022.84公顷(1.53万亩)。

  (三)林地119703.22公顷(179.5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6895.65公顷(160.34万亩),竹林地3294.65公顷(4.94万亩),灌木林地1090.24公顷(1.64万亩),其他林地8422.68公顷(12.63万亩)。

  (四)草地708.63公顷(1.06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708.63公顷(1.06万亩)。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44.08公顷(8.4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499.60公顷(2.25万亩),村庄用地3839.59公顷(5.76万亩),采矿用地237.27公顷(0.36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7.62公顷(0.10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3090.24公顷(4.64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127.48公顷(1.69万亩),农村道路1962.76公顷(2.95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57.33公顷(7.44万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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