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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林格尔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和林格尔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和要求,克服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先后投入20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了27.4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6394.13公顷(1595911.9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0.80%)。其中,水浇地59355.18公顷(890327.70亩),占55.79%;旱地47038.95公顷(705584.25亩),占44.21%。耕地主要分布在舍必崖乡、大红城乡、盛乐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耕地的55.81%。

  (二)种植园用地44.74公顷(671.1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0.01%)。果园44.74公顷(671.10亩)。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巧什营镇、盛乐镇等2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50.09%。

  (三)林地111792.63公顷(1676889.4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2.37%)。其中,乔木林地14003.93公顷(210058.95亩),占12.53%;灌木林地67013.93公顷(1005208.95亩),占59.94%;其他林地30774.77公顷(461621.55亩),占27.53%。林地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大红城乡、新店子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林地的57.14%。

  (四)草地94650.77公顷(1419761.5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7.41%)。其中,天然牧草地41181.47公顷(617722.05亩),占43.51%;人工牧草地41.7公顷(625.50亩),占0.04%;其他草地53427.60公顷(801414亩),占56.45%。草地主要分布在新店子镇、城关镇、大红城乡、羊群沟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70.48%。

  (五)湿地4204.74公顷(63071.1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22%)。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4204.74公顷(63071.10亩)。55.5%的湿地分布在浑河沿线乡镇(大红城乡、新店子镇、羊群沟乡),24.86%的湿地分布在宝贝河和古力半几河(城关镇和盛乐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309.19公顷(199637.8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85%)。其中,建制镇用地2953.09公顷(44296.35亩),占22.19%;村庄用地8701.91公顷(130528.65亩),占65.38%;采矿用地1482.54公顷(22238.10亩),占11.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1.65公顷(2574.75亩),占1.29%。

  (七)交通运输用地5451公顷(8176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58%)。其中,铁路用地380.59公顷(5708.85亩),占6.98%;公路用地2244.03公顷(33660.45亩),占41.17%;农村道路2826.38公顷(42395.70亩),占51.8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80.76公顷(41711.4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0.81%。其中,河流水面977.81公顷(14667.15亩),占35.17%;水库水面423.62公顷(6354.30亩),占15.23%;坑塘水面364.11公顷(5461.65亩),占13.09%;沟渠675.21公顷(10128.15亩),占24.28%;水工建筑用地340.01公顷(5100.15亩),占12.2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巧什营镇、盛乐镇、新店子镇、城关镇、大红城乡等5个乡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2.2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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