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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土默特左旗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土默特左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土默特左旗统计局

  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历时近4年,土默特左旗先后投入9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了204224个调查图斑数据,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本次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旗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旗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6791.54公顷(1751873.10亩)。其中,水田110.79公顷(1661.85亩),占0.09%;水浇地113403.72公顷(1701055.80亩),占97.10%;旱地3277.03公顷(49155.45亩),占2.8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6347.53公顷(1745212.95亩),占全旗耕地的99.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15.94公顷(4739.1亩),占全旗耕地的0.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3.71公顷(1555.65亩),占全旗耕地的0.0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31公顷(364.65亩),占全旗耕地的0.0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5公顷(0.75亩),占全旗耕地的0.00004%。

  二、园地2919.07公顷(43786.05亩)。其中,果园2917.56公顷(43763.40亩),占99.95%;其他园地1.51公顷(22.65亩),占0.05%。

  三、林地54347.61公顷(815214.15亩)。其中,乔木林地25153.25公顷(377298.75亩),占46.28%;灌木林地22335.49公顷(335032.35亩),占41.10%;其他林地6858.87公顷(102883.05亩),占12.62%。

  四、草地61518.92公顷(922783.8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8364.64公顷(725469.60亩),占78.62%;人工牧草地122.32公顷(1834.80亩),占0.20%;其他草地13031.96公顷(195479.40亩),占21.18%。

  五、湿地5881.72公顷(88225.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土默特左旗只有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5881.72公顷(88225.80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716.31公顷(265744.6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204.39公顷(63065.85亩),占23.73%;村庄用地12458.75公顷(186881.25亩),占70.32%;采矿用地752.43公顷(11286.45亩),占4.2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0.74公顷(4511.10亩),占1.70%。

  七、交通运输用地7125.09公顷(106876.35亩)。其中,铁路用地1028.11公顷(15421.65亩),占14.43%;轨道交通用地47.76公顷(716.40亩),占0.67%;公路用地2705.87公顷(40588.05亩),占37.98%;农村道路3338.6公顷(50079.00亩),占46.86%;机场用地0.35公顷(5.25亩),占0.005%;港口码头用地1.82公顷(27.30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2.58公顷(38.70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300.47公顷(124507.05亩)。其中,河流水面501.19公顷(7517.85亩),占6.04%;湖泊水面1594.42公顷(23916.30亩),占19.21%;水库水面637.3公顷(9559.50亩),占7.68%;坑塘水面1578.67公顷(23680.05亩),占19.02%;沟渠3680.83公顷(55212.45亩),占44.34%;水工建筑用地308.06公顷(4620.90亩),占3.7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旗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我旗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控,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我旗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为助推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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