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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公 报

  (2022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运用移动互联定位、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国土调查云”在线举证核查方式,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历时3年,投入近千人参与调查,汇集了115.29万个调查图斑,全面完成了调查任务。同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97.07万亩。其中,水田2.02万亩,占0.25%;水浇地641.44万亩,占80.48%;旱地153.62万亩,占19.27%。我市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清苑区、定兴县、蠡县和徐水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32.54%。水田主要分布在涿州市和唐县,占全市水田总面积的71.27%;水浇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38.44%的水浇地分布在清苑区、定兴县、蠡县和徐水区四县(区);旱地主要分布在西部,57.17%的旱地分布在涞源县、易县、曲阳县三县。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738.0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2.60%;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59.00万亩,占7.40%。

  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的耕地15.2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91%;位于年降水量500-600mm(含500mm)地区的耕地675.21万亩,占84.71%;位于年降水量5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106.67万亩,占13.3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02.98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8.1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62万亩,占4.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1.71万亩,占5.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95万亩,占1.6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1万亩,占0.48%。

  二、园地114.17万亩。其中,果园113.63万亩,占99.52%;其他园地0.54万亩,占0.47%;另有茶园不足0.01万亩。园地主要分布在我市中、西部,顺平县、阜平县、满城区和易县四县(区)的园地面积较大,占61.39%。

  三、林地1046.2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31.59万亩,占31.69%;灌木林地399.39万亩,占38.17%;其他林地315.25万亩,占30.13%;另有竹林地不足0.01万亩。林地主要分布在阜平县、易县、涞源县和涞水县四县,占全市的73.59%。57.49%的乔木林地分布在阜平县和易县,59.50%的灌木林地分布在阜平县和涞水县,53.20%的其他林地分布在易县、涞源县、阜平县三县。25.29%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73.31%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500-600mm(含500mm)地区,1.40%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500mm以下地区。

  四、草地394.7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10万亩,占0.03%;其他草地394.64万亩,占99.97%;保定市没有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涞源县、易县、阜平县和涞水县四县,占全市的70.02%。天然牧草地全部分布在涞源县,其他草地31.28%分布在涞源县、15.74%分布在易县、12.02%分布在阜平县、10.97%分布在涞水县。

  五、湿地5.8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5.88万亩,占99.98%;森林沼泽不足0.01万亩,占0.02%;保定市没有红树林地、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等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阜平县、涿州市、涞水县、易县四个县(市),占全市的65.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9.4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2.38万亩,占8.31%;建制镇用地42.46万亩,占10.90%;村庄用地283.27万亩,占72.73%;采矿用地22.35万亩,占5.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01万亩,占2.31%。涿州市、易县、清苑区、高碑店市、曲阳县、徐水区和唐县七个县(市、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47.26%。

  七、交通运输用地56.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20万亩,占3.88%;公路用地26.23万亩,占46.30%;农村道路28.21万亩,占49.81%;机场用地0.01万亩,占0.01%;轨道交通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及管道运输用地均不足0.01万亩。易县、阜平县、曲阳县、涞源县、涿州市和徐水区六个县(市、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42.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4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49万亩,占48.77%;水库水面13.14万亩,占22.49%;坑塘水面5.40万亩,占9.24%;沟渠5.27万亩,占9.03%;水工建筑用地6.11万亩,占10.47%;保定市没有湖泊水面。易县、唐县和曲阳县三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37.76%。

  “三调”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和“零容忍”的硬态度,从严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三调”成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充分利用“三调”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基础性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

  (本公报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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