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
天津市津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天津市政府迅速部署行动,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6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914.81公顷(10.37万亩)。其中,水田2473.96公顷(3.71万亩),占35.78%;水浇地4440.85公顷(6.66万亩),占64.22%;耕地主要分布在八里台镇、小站镇、葛沽镇3个镇,占全区耕地的 68.85%。
(二)园地485.09公顷(0.73万亩)。其中,果园484.88公顷(0.73万亩),占99.96%;其他园地0.21公顷,占0.04%。园地主要分布在八里台镇、葛沽镇、北闸口镇、小站镇、双桥河镇5个镇,占全区园地的 97.80%。
(三)林地2482.77公顷(3.7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2.22公顷(0.12万亩),占3.31%;其他林地2400.55公顷(3.6万亩),占96.69%。林地主要分布在八里台镇、北闸口镇、葛沽镇、小站镇4个镇,占全区林地的 50.84%。
(四)草地658.49公顷(0.99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八里台镇、小站镇2个镇,占全区草地的59.12%。
(五)湿地0.58公顷。均为内陆滩涂,全部分布在咸水沽镇、双桥河镇2个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738.01公顷(28.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9015.55公顷(13.52万亩),占48.11%;建制镇用地5579.42公顷(8.37万亩),占29.78%;村庄用地3842.82公顷(5.76万亩),占20.51%;采矿用地0.1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0.09公顷(0.45万亩),占1.6%。
(七)交通运输用地1690.84公顷(2.5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4.75公顷(0.11万亩),占4.42%;轨道交通用地114.37公顷(0.17万亩),占6.76%;公路用地1186.41公顷(1.78万亩),占70.17%;农村道路312.16公顷(0.47万亩),占18.46%;港口码头用地3.13公顷,占0.19%;管道运输用地0.02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60.93公顷(11.4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25.84公顷(1.39万亩),占12.09%;水库水面235.58公顷(0.35万亩),占3.08%;坑塘水面3852.63公顷(5.78万亩),占50.28%;沟渠2152.15公顷(3.23万亩),占28.09%;水工建筑用地494.73公顷(0.74万亩),占6.46%。水域主要分布在八里台镇、小站镇2个镇,占全区水域的60.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全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