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护理型床位结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养老床位改造升级,加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推动单纯照料性养老服务机构向综合型养老服务机构转变。
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拓展至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部分失能和残疾老年人家庭。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起居行走、运动康复需求为核心,增强适老化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第三节 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组织参与上级组织的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参与率达100%。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推动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打造养老服务特色项目。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为老服务。到2025年末,每千名老年人配2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2名社会工作者。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按照国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参与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多部门互认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指标。将老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推动养老服务主体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工作,督导新城区所有养老机构全部达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提高特殊困难老人探访频次。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支持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兴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推动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康复治未病优势,支持发展医疗健康小镇和康养产业。“十四五”期间,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机制,实现养老和医疗的有效融合。
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扩大养老、医疗、康复、文旅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鼓励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进行老年人康复训练及促进健康辅具、服装服饰、养老照护产品、日用辅助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老年用品的研发生产,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高效的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用品。
营造尊老敬老社会环境。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消费环境。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极大地满足老年人对老年产品的多方面需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确保老年人的消费者权益。正确引导老年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与发展。指导镇(街道)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推进现代化养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健全老年人教育体系,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强化养老行业诚信自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的规范管理。
专栏8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2.到2025年末,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区所有村(居)委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章 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运行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坚持党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团结引领新城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切实扛起“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政治责任,把民政工作放在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制度从严,管理从严,作风从严,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