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首府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民生、稳就业、扩内需、促消费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构建首府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第三节 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民政事业的干部队伍
加强新城区民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树立起全心全意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以镇(街道)民政助理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为主体,以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站点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为补充的基层民政工作新格局,为“十四五”规划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支撑。
第四节 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健全科学严格的预算编制和预决算公开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吸引和撬动更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完善资金转移支付制度,提升资金与事权责任匹配度。
第五节 加强民政服务信息化建设
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民政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构建以行政区划代码、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为基础,以自然人、法人为核心的民政大数据资源体系。实现民政政务服务“一张网”“一网通办”,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组织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充分利用12345热线,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在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全流程透明化,民政服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平台支撑。
第六节 健全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对规划实施的约束性功能,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协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加强系统内部工作的协调统一,确保规划整体推进,有序落实。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探索开展大数据评估。每年年底前,对规划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考核评估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问责,强化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时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