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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利辛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 建设规划

  (二)水源地保护工程成效显著

  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备用水源保护,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引江济淮工程(利辛段)清水廊道和朱集泵站建设顺利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取得很大成效。

  三、土壤环境治理稳步推进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源头预防工作。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对县域内3家重点企业开展了行业用地调查。对利辛县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监测。完善了污泥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土壤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一)林业资源逐步增长,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全县加快推进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生态建设,五年来,我县以深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创建省级森林城镇7个、森林村庄42个;成片造林22.71万亩。全县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主干道路及大中沟河流为骨干,以乡村道路、沟渠水塘为网络,以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美丽小镇、美好乡村创建为支撑的生态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全县林木绿化率达到19.13%,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结合、城乡一体、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被授予省级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园林县城荣誉称号,人居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二)湿地建设稳步推进,湿地保护日趋完善。

  积极开展西淝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建设科普植物园一个,总占地面积380亩。建成湿地展览馆1座,展览动植物标本160余种;建成湿地科普植物园1个,修建还原各类道路2530米、各类桥梁4座,恢复大小湖面4个12000平方米,引进水陆生植物品种近430余个。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被收录入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并通过了国家林草局验收。成功创建阚泽省级湿地公园,有力促进了西淝河生态环境保护及西淝河旅游观光带的开发。

  五、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一)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全民保护大格局

  按照全国“调、转、促”的要求,全面实施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将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全面推向市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环境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全县各级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持久战”。各乡镇党委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对生态环境问题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以身作则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多维度探寻生态环境宣传新路径,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大生态、大环保”的全民保护大格局基本构建。

  (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

  全县135条县级以上河流全部建立了“河长制”,设置县级河长8名,设置乡镇河长236名,设置村级河长685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并立牌公示,完善了全县河湖名录;围绕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建立“河长”督察、考核机制,成立县水政执法大队,购置水政执法巡逻船,有序开展河长巡河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任务清单,整治入河排污口、沿河两岸违章违建及黑臭水体,实行水岸同治,完成了西淝河、茨淮新河干流两岸护坡外500米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上报水利部“四乱”问题整改44个。

  (三)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以巩固提升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和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抓手,以建设沿主干河流、主干道路和环城镇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划定县级森林生态廊道14条、镇级森林生态廊道(区域)257条(个)、村级森林生态区域354个,设立县级总林长2名、县级副总林长1名、县级林长14名,镇级林长257人,村级林长702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成。以推进林长制“五个一”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态林业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林业治理能力。逐一登记、科学设计,精准建立“一林一档”625份,全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976人,落实林长责任区总面积58.8万亩(其中林地面积52.2万亩、湿地面积6.6万亩);因林制宜、分类施策,精心编制“一林一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628份;供需对接,加强技术支持,实行“一林一技”625处;创新机制,落实“一林一警”625名;明确护林责任,配备“一林一员”生态护林员1028名,为保障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利条件

  和不利因素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基本国策

  中共中央十九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保护高度重视。特别是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我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此外,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加速推进过程中,生态振兴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利辛县生态基础良好

  利辛已取得了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水生态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等称号,享有“皖北水乡、淮上江南”美誉。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河长制林长制的稳步推进,以及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阚泽省级湿地公园、引江济淮工程(利辛段)等工程的建设大大改善了周边水环境,提升了西淝河两岸的景观生态,擦亮了皖北“水明珠”,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十四五”利辛县生态环境的稳步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康社会基本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提升,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天蓝、地绿、水净,成为基本需求。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推动美丽利辛创建取得新成就。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不利因素

  (一)大气污染排放量日益增多,管控压力大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产业规模的扩张,家用车辆日益增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增加的趋势,外加不同的区域污染物相互影响,对大气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加大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的治理力度,又要对二次污染物进行严格控制,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强化大气污染防控领域的科技支撑工作,统筹各个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创新大气环境管理思路。

  (二)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水环境持续提升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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