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殊教育实现普及化发展。建立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普特融合教育模式,完成了资源教室每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特殊教育卫星班2个。特殊教育在义务教育、学前、高中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8.39%、90.91%和75.73%。健全了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段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和5倍的标准。实现了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两头延伸。
6.成人教育实现全域化发展。社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新建杭坪镇成技校,浦江县老年学堂已改建完成,浙江老年开放大学浦江学院挂牌成立。黄宅镇成技校、前吴乡成技校成功创建为省现代化成技校;浦江职技校的“创客培训”等4个培训项目被浙江省成教学习品牌。2019年浦江县顺利创建浙江省学习型城市。
7.民办教育落实标准化发展。按照“整合取缔非法民办学校,规范提升合法民办学校”的思路,停办了晶都教学点、新星城北教学点,同意设立浦江县文德学校项店教学点,创建了浦江县曙光小学、新星学校、文德学校三所省级标准化学校。实施美丽校园创建工作,全部完成学校标准警务室建设及改厕工程,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得以提升。建立了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制度。
(四)教师+党建工作不断推进
1.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十三五”以来,我县教师先后获得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1人,省师德楷模2人,省师德先进个人3人,省教坛新秀4人,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2人,省春蚕奖6人,市教坛新秀22人,市名师名校长8人,市最美教师5人,县园丁奖75人,县教坛新秀110人,县教坛新苗23人,县拔尖人才20人, 30人获评为浦江县首届“十佳”班主任,得到华龙奖教奖学基金奖励。
2.人事制度改革走出新路。一是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浦江县作为全省首批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通过改革,全县师资配置更加均衡,教师活力充分激发,团队精神大力弘扬,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同时,也先后迎来了80多个县市区800多人次来我县学习交流“县管校聘”工作,“三轮竞聘、双向选择、一票推选”的浦江经验走向全国。二是探索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等制度。2018年6月,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8〕16号)文件,我县的雇员制教师除了没有编制外,所有待遇按同条件在编教师核发并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实施以来,我县已招聘157名雇员制教师,既有力缓解了学生数增多但教师编制无法增加的矛盾,又保障了教师质量。三是实施领航教师“五维”培养计划。从2018年开始,构建教坛新苗-教坛新秀-教坛名师-特级后备人选-特级、正高的“金字塔”型人才队伍梯级机制。先后开设浦江县名师培养人提高班和特级教师后备人选提升班。四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五年来,全县共交流教师920多人,城乡师资配置进一步合理,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3.教师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加快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2020年1月已发放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补差经费每人8000元,补差后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二是加大名师名校长奖励力度。2019年11月,下发《浦江县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专项经费奖励办法(修订)》,将我县名师名校长专项奖励经费由之前的70万提高至300万,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标准。三是首次设立人才引进奖励政策。2018年首次设立引进优秀教师人才奖励政策。引进的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最高20万元,最低2万元的安家补助费。至2020年已有18位教师享受此项待遇,共发放补助金65万元。
4.党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一是实践 “党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模式。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全体教师“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开展师德师风师能专项提升活动。开展“三亮行动”“暖心教师”及党员志愿导师等活动,传递教育正能量,争做“四有教师”,全县共评选193名“暖心教师”。
三是清廉学校建设显出成效。全面实施“清明政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清净校风”四项工程。我县清廉学校建设经验获得浙江省教育厅、金华市纪委肯定。6所学校获评市级清廉学校,获评数位居金华市前列。
(五)教育保障水平不断优化
1.校园安防水平不断提高。以等级“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公办学校81.8%达4A及以上等级,校园三防水平显著提高。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6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个,并按要求开展演练1000余场次。坚持每日巡查和每月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数据库,实行闭环管理。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处置危险因素。着力做好信访维稳舆情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2.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构建较完备的资助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中职免学费43228人次,金额33067.45万元;中职学生助学6769人次,金额676.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637人次,金额66.37万元;普通高中五类生免学费969人次,金额259.17万元,普高免代管费969人次,金额33.8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27003人次,金额1291.83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1848人次,金额112.25万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652人次,金额68.61万元;学前教育免保育费995人次,金额132.48万元。以上各类资助共计90878人次,金额7592.72万元。
3.后勤保障能力不断优化。借力“政采云”平台,规范集中采购流程,大幅度提升效率。“十三五”期间,采购交易额累计8000余万元,节约资金2000余万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到25%;采购销售葵花籽油和玉米油共计51750箱,大米约1327.5万斤;学校服务部累计销售额6676余万元,与市场销售价相比让利学生972万余元。落实 “阳光食堂”十二大举措,狠抓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依托“视频联网平台”,全天候监管食堂食品加工、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
4.招生考试服务获得认可。2016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连续第二年授予我县“浙江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度原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授予我县招生办、浦江中学“空军招飞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度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授予我县“金华市考试招生先进集体”。
“十三五”期间,我县教育获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但对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一系列困难和问题。